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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处商服三年期租赁权拍卖公告 |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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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 |
| 12.15万元 人民币 |
| 7 |
| 2026-04-09 |
| 拍卖 |
| 二、相关说明 1、标的以现状拍卖,现状交付,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1)标的1房屋坐落于****林区春雷街3委15组(中直南路112号-净姐鲜花),房屋总层数为6层,所在层数为1层,建筑面积为204.00平方米,本次出租建筑面积为66.00平方米,结构为砖混结构,用途为商服。建成年份为1996年。 (2)标的2为两处房屋一起打包招租。房屋坐落于**市****花园南向商服楼**西16号、17号,房屋总层数为7层,所在层数为1层,建筑面积分别为85.05平方米和92.46平方米,结构为砖混结构,用途为商服。建成年份为2003年。 2、标的为房屋三年期租赁权,起拍价为三年期房屋租金,起始日期从承租人与委托人签订房屋合同日期开始。 3、租赁期间出租方承担取暖费用,承租方承担取物业费、水费、电费、通讯费等费用。 4、水、电、物业等前期尾欠费用,请竞买人自行核实。 5、收取1000元房屋使用抵押金。合同到期时,委托人检查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完好,承租人结**、电等相关费用后退还抵押金;如有损坏或欠费,则从抵押金中扣除相关费用。 6、承租人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 承租期内的全部安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用水、用电、防火、生产、经营、人身安全)由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承租人负责赔偿。 7、承租人在承租期间新增的设备设施需自行拆除的,出租人不给与补偿,不自行拆除的视为自动放弃拥有权,其设备的处理权归出租人所有。 8、拍卖成交后,标的由委托人负责移交给承租人,拍卖人只负责租赁过程中的市场定价行为。拍卖结束后,委托人、承租人直接办理交接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