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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文件修改通知
各资格预审申请人:
《****教学楼建设项目资格预审文件》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第8项、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必要合格条件审查标准”中企业业绩要求修改为:
“企业业绩要求:2022年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接过1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①依法公开招标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并附**各级公共**交易信息平台或**各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标公示查询截图)、合同协议书(并附**各级公共**交易信息平台或**各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业绩合同登记信息截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材料须包含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签章);
②非公开招标的项目提供合同协议书(并附**各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业绩合同登记信息截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材料须包含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签章);
③如为新成立企业(新成立企业指企业成立时间至公告发布时间不足一年的)可不做业绩要求(提供情况说明)。”
特此通知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