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桂城排涝能力整治提升一期工程--****泵站重建工程项目 | ||
| 桂城排涝能力整治提升一期工程--****泵站重建工程项目施工 | ||
| A07-124********266776A-****0325-00000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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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城排涝能力整治提升一期工程--****泵站重建工程项目 第 1 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桂城排涝能力整治提升一期工程--****泵站重建工程项目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6年4月9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6年4月24日9时30分。标书代写
一、答疑内容
1、招标文件P6,计划工期:4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6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09月08日。招标人提供的PDF版施工图,施工组织部分第2页工程施工进度横道图,为“完工验收”,另外,根据规范水利水电工程竣工验收应在工程全部完成并满足一定运行条件后1****泵站工程经过一个排水或抽水期),此处的“竣工”是否改为“完工”
回复:招标文件P6,原文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09月08日。修改为:计划完工日期:2027年09月07日。
2、经计算,2026年06月15日至2027年09月08日,工期为451日历天,请招标人核实是否更改
回复:招标文件P6,原文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09月08日。修改为:计划完工日期:2027年09月07日。
3、招标文件P187,附表八 企业信誉(信用)状况声明,第六、七、八、九,是否必须勾选
回复:是,需要勾选
4、招标文件P188,附表九 标后履约承诺书,第15,是否必须勾选
回复:是,需要勾选
二、其他说明
三、(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标书代写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2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 标 人:****
地 址: **市**区桂城街道华翠南路与怡海路交界****泵站内)
联 系 人:徐小姐
电 话:0757-****8229
代理机构:****
地址: **市**区德政北路538号1710室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方式:020-****4833
202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