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部扩建工程(以下简称“本地块”)位于**省****县**镇西外路可溪18号,原土地利用类型为城、镇、村道路用地。根据****规划局发布《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232025XS****554号)(附件2),项目****小学用地,经查询《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该用地类型为公共管理与公****小学用地(080403)(A33)。
****高中部扩建工程总用地面积为77877 m2,其中已有土地使用权证面积为29789.48 m2,****政府关于《****高中部扩建工程用地等有关事宜的纪要》(〔2026〕14号)(详见附件4):“为加快****高中部扩建项目,会议****中心负责,依法依规无偿收储**镇**村10545平方米地块;由县资规局负责,将10545平方米地块无偿划拨给****进行建设管理。”2026年1月14日,由**县**镇将15.833亩(10545 m2)的土地交付****储备中心(罗地储函[2026]16号)(见图2.3-2)。**县丝路****公司****中学高中部扩建工程进行了实地勘测并通过****规划局审核(见图2.3-2),****中学高中部扩建工程红线面积为10537 m2。
因划拨的土地使用面积与实际扩建工程面积有所出入,本次调查范围红线及拐点以****规划局最终审核的红线图为准,并根据委托方要求,****中学高中部扩建工程10537 m2土地(以下简称“本地块”)开展土壤污染调查工作(委托书见附件1)。
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本次调查范围面积10537 m2,****中心坐标为E119.52803°,N26.49232°,四至范围为:南至西外路,****花园小区,****学校,北至南洋路。
二、调查内容
通过对场地调查的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确认该地快土壤污染状况。
三、调查结果
****高中部扩建工程位于**省****县**镇西外路可溪18号,总用地面积7.7877公顷,项目****小学用地(A33),本次调查面积为10537 m2。
本次调查的主要成果如下:
1.本地块的历史用途为农用地、林地、城镇村道路用地。
2.本地块内未发现有毒有害物质输送管网等情况。
3.本地块内未发现外来土壤堆存现象。
4.****学校师生生活污水通过污水管网收集后经化粪池处理排入城镇污水管网,地块历史农用地时期所施肥料以农家肥为主,偶有补施尿素,磷、钾复合有机肥,未使用过六六六、滴滴涕等难降解类农药,灌溉水主要为雨水、地表水,未使用污水灌溉。地块****学校时期,均无明确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来源。
5.周边相邻地块对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潜在风险较小,不易发生污染物迁移。
6现场调查未见危险废弃物倾倒、残留化学品等现象。地块内没有发现异常气味、异常植物、表面析出以及其他污染迹象;
7.第一阶段调查过程中采用XRF、PID快筛设备对地块内表层土进行采样快筛,以排除不确定因素,辅助验证初步判断不是污染地块的结论。经过快筛检测结果表明地块土壤样品中砷、镉、铜、铅、汞、镍、钴、钒的检测数据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筛选限值,总铬、锰、锌的检测数据均符合**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经场地调查的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确认该地块无明确的造成土壤污染的来源。根据相关技术规范规定,可以在第一阶段得出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的结论。
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下一步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工作,符合规划用地要求。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
联系人:陈新生 联系电话:173****9998
五、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省闽测****公司
通讯地址:**省**县竹岐乡苏洋村苏湾38号第6层、第7层
联系人: 何钦云 联系电话:139****1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