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67号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厅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2024年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67号问题指出****公司将矿石清洗产生的泥沙倾倒至周边已生态修复的废弃矿坑中,压覆破坏已修复区域。
二、整改实施主体
******公司
三、重点措施
(一)按照牛**方解石矿矿山二合一方案要求,督促企业对压覆破坏区域进行修整复绿,对采坑西侧裸露区进行复垦复绿2025年底前完成压覆破坏区域90%复垦复绿,2026年2月底前建设完善压覆区域内截排水沟等配套设施,并同步完成全部修整复绿任务。
(二)加强矿山生态修复后期管护,明确后期管护责任,加强日常巡查,维护生态修复效果。
四、目标任务
完成****公司废弃矿坑生态复绿。
五、完成时限
2026年3月
六、整改完成情况
****规划局高度重视67号问题的整改工作,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强化督查调度,全力推进整改。
(一)督促企业按照《牛**方解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要求开展废弃矿坑压覆破坏区域平整复绿,共计完成场地平整约5万㎡,栽种乔木6410株、灌木12000株,播撒草籽1125kg,设置挡土堤80m、安全围栏100m以及修建截排水沟、沉淀池等配套设施,****公司废弃矿坑生态复绿已完成。
(二)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后期管护责任,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修复成效。
按照整改方案,已完成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67号问题整改工作。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4月21日(共10个工作日),向****规划局反映,监督电话:0562-****051;电子邮箱:****@126.com@qq.com
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