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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781MA2DD11886 | 建设单位法人:陆英 |
| 严淑静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省**市**市兰江街道**路1333号 |
| 年产3000万米高档服装色纺面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先行)验收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18版本:020-纺织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17-C17-纺织业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市**市兰江街道**路1333号 |
| 经度:119.39156 纬度: 29.24656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0-09-21 |
| 金环备兰〔2020〕4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09-03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2005 |
| 120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781MA2DD11886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信诺达****公司 |
| 913********658903M | 验收监测单位:**信诺达****公司 |
| 913********658903M | 竣工时间:2024-12-30 |
| 2025-03-17 | 调试结束时间:2025-11-10 |
| 2026-03-0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4-0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信诺达****公司官网+http://jhxnd.cn/news/notice/490.html |
| **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拟投资11066万元,****开发区畈口路新征用地27.59亩,**生产厂房,购置烧毛机、高温高压溢流缸、平幅退浆机、定型机、预缩机等设备,实施高档服装色纺面料的生产。项目投产后预计可达年产3000万米高档服装色纺面料的生产规模。 | 实际建设情况:****开发区畈口路**生产厂房,购置烧毛机、高温高压溢流缸、平幅退浆机、定型机、预缩机等设备,实施高档服装色纺面料的生产。项目目前为2000万米高档服装色纺面料的生产规模。 |
| 项目高温高压溢流缸等生产设备部分建设,整体投产设备数量未达到环评报告及审查意见中规划建设规模,故本次为先行验收,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未增大, 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工艺流程:色纺坯布→翻布缝头→烧毛→平幅 / 机缸酶退浆→多道逆流水洗→功能助剂整理→高温定型→拉毛 / 磨毛 / 剪毛 / 烫光 / 罐蒸→预缩→验布→成品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生产工艺未发生变化,与环评基本一致。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烧毛过程中产生的短纤维尘等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 15m 排气筒高空排放;拉毛、磨毛废气通过设备配套的局部集气系统收集、布袋除尘处理后排放;定型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再通过余热回用喷淋静电(二级处理)一体化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 排气筒排放;燃天然气废气收集后通过 15m 排气筒高空排放;污水站废气对污水站产臭单元的臭气进行收集,经喷淋塔洗涤净化后通过 15m 排气筒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烧毛过程中产生的短纤维尘经集气罩收集并经布袋除尘后 15m 高空排放(1#排气筒),项目拉毛、磨毛设备均自带布袋除尘器,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项目定型机废气采用封闭式集气罩收集,收集的废气经余热回用喷淋静电(二级处理)一体化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32m 高排气筒高空排放(2#排气筒)。污水处理站臭气采用酸碱喷淋(次氯酸钠+氢氧化钠)处理后通过18m 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规模由1600t/d 调整为 2500t/d。 |
| 污水处理站规模由1600t/d 调整为2500t/d,仅提升处理能力,不改变排污特征,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加强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妥善处理好各类固体废弃物,不得造成二次污染。项目废溶剂、废活性炭等危险固体废物自行无害化处置,并按规定建立台账。项目各固体废物须分类收集、分类存放,按其性质,暂 存 场 所 须 分 别 符 合 《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 (GB18597-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 ( 四)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将主要噪声源设备集中,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减振措施,并做好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确保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且不扰民。 | 实际建设情况:/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107587.5 | 156874 | 0 | 0 | 107587.5 | 107587.5 | |
| 0 | 5.603 | 7.844 | 0 | 0 | 5.603 | 5.603 | |
| 0 | 0.5603 | 0.7844 | 0 | 0 | 0.56 | 0.5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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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废水处理设施 | GB4287-2012表3间接排放特别排放限值及修改单中总锑的浓度控制值 | 厂内建设 2500t/d 污水站,配套中水回用系统,采用物化+生化+RO 膜工艺,部分废水经深度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其余达标纳管, | 根据验收监测期间监测结果,本项目废水总排口中废水pH值范围为7.6~7.8(无量纲),其他污染物最大日均值浓度分别为五日生化需氧量18.7mg/L、化学需氧量61mg/L、悬浮物16mg/L、总锑0.0146mg/L,氨氮0.24mg/L、总氮4.14mg/L,总磷0.46mg/L,项目废水纳管排放执行《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 3 间接排放特别排放限值及修改单中总锑的浓度控制值。 |
| 1 | 废气处理设施 | 《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 962-2015)表1规定的排放限值的相应标准以及《**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中相应的标准。 | 烧毛过程中产生短纤维尘经集气罩收集并经布袋除尘后高空排放15m(1#排气筒)排放,项目定型废气采用封闭式集气罩收集,集气效率在90%以上,收集的废气采用余热回用喷淋静电(二级处理)一体化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32m 排气筒排放 | 1.根据验收监测期间监测结果,本项目烧毛处理设施后排气筒中低浓度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3.40mg/m3,排放速率为0.023kg/h,氮氧化物实测最大均值为4mg/m3,折算最大均值为39mg/m3,排放速率为0.031kg/h,二氧化硫实测最大均值为<3mg/m3,折算最大均值为<30mg/m3,排放速率为<0.023kg/h,均符合《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 962-2015)表1规定的排放限值的相应标准《**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中相应的标准。 2.根据验收监测期间监测结果,本项目定型废气处理设施后排气筒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均值为5.99mg/m3,排放速率为0.210kg/h,低浓度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均值为6.50mg/m3,排放速率为0.192kg/h,油雾排放浓度最大均值为1.90mg/m3,排放速率为0.066kg/h,氮氧化物实测最大均值为5mg/m3,折算最大均值为36mg/m3,排放速率为0.172kg/h,二氧化硫实测最大均值为<3mg/m3,折算最大均值为<22mg/m3,排放速率为<0.104kg/h,臭气浓度最大值为35无量纲,均符合《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 962-2015)表1规定的排放限值的相应标准以及《**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中相应的标准。 3.根据验收监测期间监测结果,****处理站废气处理设施后出口排气筒中硫化氢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040mg/m3,排放速率为1.33×10-4kg/h,氨排放浓度最大值为4.46mg/m3,排放速率为0.015kg/h,臭气浓度最大值为173无量纲,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相应标准。 |
| 1 | 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 ①企业优先选用低噪声的生产设备,从声源上控制产噪情况;②企业对现有生产设备合理布局,生产设备均集中在生产厂房,原材料仓库和成品仓库不设置生产设备;③企业对空压机等采取设置单独隔声间的降噪措施,并加强整体密闭措施,通过车间墙体可以起到隔声降噪的作用;④企业对现有生产设备加装基础减振,基底加高,进一步控制产噪情况;⑤企业对厂区内进出车辆设置专项管理制度,通过禁止鸣笛和限速等措施避免运输车辆可能带来的突发噪声 | 根据验收监测期间监测结果,本项目厂界昼间噪声等效声级为55~62dB(A),夜间噪声等效声级为44~52dB(A),夜间偶发噪声最大声级为52~62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夜间偶发噪声最大声级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中“各类声环境功能区夜间突发噪声,其最大声级超过环境噪声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15dB(A)”的相关要求。 |
| 1 | 破损的包装桶,定型废油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废次品出售给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综合废水处理污泥委托有处置资质和能力的单位处理。 | 破损的包装桶,定型废油委托委托**市兰****公司单位处理处理,废次品出售给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综合废水处理污泥委托有处置资质和能力的单位处理。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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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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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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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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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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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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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