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气治理设施改造项目

审批
江苏-无锡-江阴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09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4-09

项目名称 废气治理设施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市月城镇月山路156号 占地面积
(平方米)
2200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偶洪元
联系人 孙斌 联系电话 137****7058
项目投资(万元) 230 环保投资(万元) 23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02-01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公司位于月城镇月山路156号,为响应当地环保要求,对现有废气处理装置进行改造。VD炉、VODC炉与LF炉产生的颗粒物原进入同一套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现改为VD炉、VODC炉分别由一套旋风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LF炉仍由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中频炉与电弧炉产生的颗粒物原通过同一套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现改为中频炉、电弧炉产生的颗粒物分别进入一套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分别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4、DA001)排放。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有环保措施:
VD炉、VODC炉产生的颗粒物采取旋风除尘器措施后通过无组织排放至大气
有环保措施:
电弧炉、LF炉、中频炉采取布袋除尘装置措施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对应编号DA001、DA002、DA004))排放至大气
固废 环保措施:
设置一般固废堆场及危废仓库,收集粉尘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含铅除尘灰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承诺:**** 偶洪元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偶洪元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783。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