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区、**区、高新区城市管理主管部门,****保障中心、**市****中心、****发展中心、**市交通****支队、市区共享单车运营企业:
现将《****中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服务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
运营服务考核办法
第一条 ****中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含共享电动自行车,下同)行业健康、规范、有序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维护城市公共交通秩序和市容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国行政强制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市城市绿化条例》,以及《****中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意见》(新交〔2025〕59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心**(**区、**区、**区、******开发区)范围内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运营服务及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 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坚持“市级统筹、企业主责、总量控制、动态调节、规范有序”的原则,以量化指标为核心,以结果运用为导向,推动运营企业提升服务质量,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运输局负****车行业与城市公共交通统筹发展的政策制定和统筹协调,具体负责共享单车引入、综合评价和配额调整。
****管理局负责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设施规划、停放秩序监督管理、违规投放行为查处及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两部门应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共同组织实施本办法规定的考核工作。
第四条 运营服务考核采取季度考核与日常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随机抽查情况按一定权重计入季度考核成绩。
第五条 考核主要内容包括:
(一)投放管理:****行业协会《****中心**共享单(电)车运营企业的报告》,每家运营企业投放共享电单车不超过1600辆,严禁擅自增加投放车辆数量、套牌运营等情况。
(二)停车点位设置:企业应在主管部门指导下,科学合理设置与施划停车点位,保障覆盖市民出行需求。
(三)电子围栏设置:企业应全面应用电子围栏技术,确保停车点位定位精准,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数据一致。车辆需在电子围栏内垂直停放,电子围栏外无法落锁停放,鼓励采用语音提示、信用约束等方式引导用户规范停放。
(四)数据对接:企业应实时、完整、准确地将运营车辆、运维人员、蓝牙嗅探等全量数据接入**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
(五)停放秩序管理:运营车辆采用北斗定位技术,实现**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对运营车辆停放位置的精准定位。企业应建立网格化巡查机制,及时清理违规停放、淤积车辆,确保车辆按指定方向和角度有序停放,不得占压盲道、绿化带、消防通道及法律法规禁止停放的区域。****管理局对日常巡查发现的违反停放秩序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六)重点区域保障:在交通枢纽、商业中心、学校、医院等重点区域及早晚高峰时段,企业应配置固定的运维人员和调度车辆,维护重点区域管理秩序。
(七)应急管理:企业应制定重大活动保障和极端天气应急预案,建立快速响应机制,****管理部门清理淤积车辆、规范停放秩序等要求。
(八)投诉工单处置:企业应设立24小时服务监督电话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对“12345”“12319”等渠道的投诉工单,须按照“5分钟响应、30分钟处置”的标准及时处理。
(九)社会责任履行:企业应积极开展文明骑行宣传,引导用户规范用车停车,保障用户合法权益。
第六条 考核结果作为实施奖惩和动态调整运营配额的核心依据。
(一)配额核减:季度考核排名末位,且当季因违规停放被暂存车辆累计达200辆(含200辆)以上的企业,将永久核减该企业配额200辆;暂存违规车辆数量按季度单独核算,不跨周期累计。
(二)处罚标准浮动:季度考核排名第一的企业,在下季度行政处罚裁量中适用较低标准;排名末位的企业适用较高标准。
(三)考核结果公开:每季度考核排名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四)退出机制: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三次季度考核排名末位的企业,****中心**的运营资格。
(五)恶性竞争处置:企业实施恶意竞争、技术干扰等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秩序行为的,经查证属实,直接取消其运营资格。
第七条 本办法由****、****运输局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中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服务考核指标及评分细则
附件
****中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服务考核办法
| 指标类别 | 考核内容 | 评分标准 | 考核单位 |
| 投放管理 | ①每家企业投放市场1600辆; ②车辆更换提前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③停车点位科学施划,覆盖市民出行需求 | ①超投一辆扣10分; ②未申请擅自更换扣10分。 ③点位施划不合理每个点位扣10分 | ****运输局 |
| 电子围栏 设置 | ①停车点位实施电子围栏停放技术; ②超区域停放平台预警; ③用户违停语音提示。 | ①无电子围栏一个点位扣5分; ②无报警每个点位扣10分; ③无提示功能每辆扣5分。 | ****管理局 |
| 平台对接 | 共享单车企业按照要求将相关运营数据与运管服平台实时对接。 | 数据项缺失或数据不准确扣10分。 | ****管理局 |
| 停放管理 | ①保障车辆入框停放,实现90度垂停; ②乱停乱放、占压盲道、绿化带; ③在主干道违规停放; ④在禁停区停放(十字路口、中小学门口、城市桥梁涵洞)。 | ①车辆乱停乱放每辆扣10分; ②占压盲道、绿化带每次扣20分; ③在主干道违规停放每辆扣20分 ④禁停区停放每辆一处扣10分。 | ****管理局 |
| 重点区域管理 | ①高校、商圈,政府、党校周边,主干道等重点区车辆无淤堵; ②车辆调度及时,违规停放整改到位。 | ①重点区域车辆淤堵扣10分; ②车辆调度不及时,整改不到位每辆扣10分。 | ****管理局 |
| 重点活动极端天气 | ①重大活动、极端天气下的车辆管控有应急处置预案; ②配合市、区两级城管部门开展专项行动。 | ①重大活动保障、极端天气无车辆管控应急预案扣10分; ②配合两级行动不积极、组织不力的扣10分。 | ****管理局 |
| 工单处置 | 按照“0530”响应机制及时响应投诉工单,规范处置并反馈结果。 | 12319、12345工单未按“0530”响应机完成的扣10分。 | ****管理局 |
| 社会责任 | ①开展文明骑行、引导用户规范停车; ②保障用户权益。 | ①未组织开展宣传活动扣5分; ②无保障用户权益措施扣5分。 | ****管理局、****运输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