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城市管理局新乡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新乡市中心城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服务考核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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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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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输局关于印发《****中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服务考核办法》的通知

**区、**区、**区、高新区城市管理主管部门,****保障中心、**市****中心、****发展中心、**市交通****支队、市区共享单车运营企业:

现将《****中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服务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

运营服务考核办法

第一条 ****中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含共享电动自行车,下同)行业健康、规范、有序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维护城市公共交通秩序和市容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国行政强制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市城市绿化条例》,以及《****中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意见》(新交〔2025〕59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心**(**区、**区、**区、******开发区)范围内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运营服务及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 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坚持“市级统筹、企业主责、总量控制、动态调节、规范有序”的原则,以量化指标为核心,以结果运用为导向,推动运营企业提升服务质量,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运输局负****车行业与城市公共交通统筹发展的政策制定和统筹协调,具体负责共享单车引入、综合评价和配额调整。

****管理局负责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设施规划、停放秩序监督管理、违规投放行为查处及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两部门应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共同组织实施本办法规定的考核工作。

第四条 运营服务考核采取季度考核与日常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随机抽查情况按一定权重计入季度考核成绩。

第五条 考核主要内容包括:

(一)投放管理:****行业协会《****中心**共享单(电)车运营企业的报告》,每家运营企业投放共享电单车不超过1600辆,严禁擅自增加投放车辆数量、套牌运营等情况。

(二)停车点位设置:企业应在主管部门指导下,科学合理设置与施划停车点位,保障覆盖市民出行需求。

(三)电子围栏设置:企业应全面应用电子围栏技术,确保停车点位定位精准,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数据一致。车辆需在电子围栏内垂直停放,电子围栏外无法落锁停放,鼓励采用语音提示、信用约束等方式引导用户规范停放。

(四)数据对接:企业应实时、完整、准确地将运营车辆、运维人员、蓝牙嗅探等全量数据接入**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

(五)停放秩序管理:运营车辆采用北斗定位技术,实现**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对运营车辆停放位置的精准定位。企业应建立网格化巡查机制,及时清理违规停放、淤积车辆,确保车辆按指定方向和角度有序停放,不得占压盲道、绿化带、消防通道及法律法规禁止停放的区域。****管理局对日常巡查发现的违反停放秩序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六)重点区域保障:在交通枢纽、商业中心、学校、医院等重点区域及早晚高峰时段,企业应配置固定的运维人员和调度车辆,维护重点区域管理秩序。

(七)应急管理:企业应制定重大活动保障和极端天气应急预案,建立快速响应机制,****管理部门清理淤积车辆、规范停放秩序等要求。

(八)投诉工单处置:企业应设立24小时服务监督电话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对“12345”“12319”等渠道的投诉工单,须按照“5分钟响应、30分钟处置”的标准及时处理。

(九)社会责任履行:企业应积极开展文明骑行宣传,引导用户规范用车停车,保障用户合法权益。

第六条 考核结果作为实施奖惩和动态调整运营配额的核心依据。

(一)配额核减:季度考核排名末位,且当季因违规停放被暂存车辆累计达200辆(含200辆)以上的企业,将永久核减该企业配额200辆;暂存违规车辆数量按季度单独核算,不跨周期累计。

(二)处罚标准浮动:季度考核排名第一的企业,在下季度行政处罚裁量中适用较低标准;排名末位的企业适用较高标准。

(三)考核结果公开:每季度考核排名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四)退出机制: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三次季度考核排名末位的企业,****中心**的运营资格。

(五)恶性竞争处置:企业实施恶意竞争、技术干扰等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秩序行为的,经查证属实,直接取消其运营资格。

第七条 本办法由****、****运输局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中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服务考核指标及评分细则


附件

****中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服务考核办法

指标类别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考核单位

投放管理

①每家企业投放市场1600辆;

②车辆更换提前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③停车点位科学施划,覆盖市民出行需求

①超投一辆扣10分;

②未申请擅自更换扣10分。

③点位施划不合理每个点位扣10分

****运输局

电子围栏

设置

①停车点位实施电子围栏停放技术;

②超区域停放平台预警;

③用户违停语音提示。

①无电子围栏一个点位扣5分;

②无报警每个点位扣10分;

③无提示功能每辆扣5分。

****管理局

平台对接

共享单车企业按照要求将相关运营数据与运管服平台实时对接。

数据项缺失或数据不准确扣10分。

****管理局

停放管理

①保障车辆入框停放,实现90度垂停;

②乱停乱放、占压盲道、绿化带;

③在主干道违规停放;

④在禁停区停放(十字路口、中小学门口、城市桥梁涵洞)。

①车辆乱停乱放每辆扣10分;

②占压盲道、绿化带每次扣20分;

③在主干道违规停放每辆扣20分

④禁停区停放每辆一处扣10分。

****管理局

重点区域管理

①高校、商圈,政府、党校周边,主干道等重点区车辆无淤堵;

②车辆调度及时,违规停放整改到位。

①重点区域车辆淤堵扣10分;

②车辆调度不及时,整改不到位每辆扣10分。

****管理局

重点活动极端天气

①重大活动、极端天气下的车辆管控有应急处置预案;

②配合市、区两级城管部门开展专项行动。

①重大活动保障、极端天气无车辆管控应急预案扣10分;

②配合两级行动不积极、组织不力的扣10分。

****管理局

工单处置

按照“0530”响应机制及时响应投诉工单,规范处置并反馈结果。

12319、12345工单未按“0530”响应机完成的扣10分。

****管理局

社会责任

①开展文明骑行、引导用户规范停车;

②保障用户权益。

①未组织开展宣传活动扣5分;

②无保障用户权益措施扣5分。

****管理局、****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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