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A07-123********00449XQ-****0403-000310-8 |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6-04-09 12:30:08 |
|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方式 | 估算价(万元) |
| 1 | ****001 | **县2026****水库维修养护项目 | 公开招标 | 575.990846 |
**县2026****水库维修养护项目招标文件
澄清修改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下面对《**县2026****水库维修养护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作如下澄清修改:
原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1.9,相关政策要求:(1)承包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用工行为,必须严格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6〕22号)等文件精神的有关规定,依法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工资。(2)保证保险产品应按《****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公司产品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3)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执行《关于印发的通知(皖人社发[2022]8 号)》、《贯彻落实〈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22〕5 号)、《关于加快培育和壮大我省建筑产业工人队伍。
现修改为“(1)承包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用工行为,必须严格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6〕22号)等文件精神的有关规定,依法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工资。(2)保证保险产品****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公司产品监管有关问题的最新通知执行。(3)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执行《关于印发的通知(皖人社发[2022]8号)》、《贯彻落实〈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22〕5号)、《关于加快培育和壮大我省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意见》(建市规〔 2023〕1 号)、《关于修改完善的通知》(六人社秘〔2020〕11号)。备注:如有相关政策文件更新,按照最新政策文件执行。”
澄清修改公告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原招标文件描述不一致处,均以本次澄清修改公告为准,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由于投标人不及时关注网上澄清信息所造成的一切责任,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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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9日
| 电子件名称 | 电子件列表(点击查看) |
| 澄清与修改公告 | **县2026年度小﹒﹒﹒变更公告.pdf |
| 澄清与修改公告附件 | 无 |
| 澄清与修改后招标文件 | 无 |
| 澄清与修改后招标文件正文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