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莲花广场及周边区域海绵化改造项目

审批
辽宁-葫芦岛-龙港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0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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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4-09

项目名称 ****广场及周边区域海绵化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区**大街与海滨路交汇处,****广场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05893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刘铸
联系人 刘帅 联系电话 130****9818
项目投资(万元) 2501.32 环保投资(万元) 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7-01-01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14 ****动物园、主题公园;不含城市公园、植物园、村庄公园);人工湖、人工湿地项中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容积5万立方米以下的人工湖、人工湿地。
建设内容及规模 结合海绵城市改造理念,本项****广场及周边区域进行海绵化改造,项目占地面积共105893平方米,****广场64554平方米,飞天广场11381平方米,**公园14100平方米,海辰路高架桥绿地15858平方米。 主要改造内容为: (1****广场:沥青铺装2376平方米、彩色透水混凝土路面13370平方米、停车位嵌草砖707平方米、花岗岩铺装7565平方米、土方工程21370立方米、雨水花园2559平方米、绿化33259平方米等;建设海绵配套照明设施、海绵给排水以及相关海绵化配套设施等。 (2****广场:仿石砖铺装6521.2平方米,台阶及平台铺装修复415平方米,海绵化绿地改造4445平方米(其中下凹绿地420平方米,绿化4025平方米)。 (3)**公园:缝隙式透水荷兰砖人行路修复3809平方米,沿街绿地海绵化改造10247****花园707平方米,绿化7316平方米,缝隙透水仿石砖1656平方米,彩色透水混凝土568平方米,种植池6个等)。 (4)海辰路高架桥:海绵化绿地改造15858平方米(其中:绿化11409平方米,雨水花园4449平方米),logo字雕塑1套,海绵化配套设施等。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固废 环保措施:
集中收集后外运
噪声 有环保措施:
设置隔声墙 减少夜间施工
承诺:**** 刘铸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刘铸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219。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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