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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县道(X594)高沙线(K19+320~K39+230)养护提升工程补遗书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问题答复:
问题: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17.3.3项“③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完成本项目内业资料的完整归档且项目经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支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量工程价款的85%”是否应修改为“③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完成本项目内业资料的完整归档且项目经完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支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量工程价款的85%”
答复: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二、补充通知: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8万元,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7日9:00时。标书代写
注:①本补遗书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原招标文件与本补遗书不一致,以本补遗书为准。
②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本单位概不负责,敬请谅解。标书代写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