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我单位40万m3/年预拌混凝土拌合****生态环境局**分局以方环行审〔2024〕3号予以批复,目前该项目已阶段性建设完成,并于2025年12月26日取得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现拟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相关要求,应公开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的起止日期。现将****40万m3/年预拌混凝土拌合站项目(阶段性验收)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日期公示如下:
一、项目情况简述
建设规模:年产400000m3预拌混凝土,200000t水稳土。
调试时间:本项目环保设施调试日期为2026年4月9日~2026年4月29日。
二、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建设地址:**省**市**县大武镇**村西北0.09km
联系人:任飞飞
联系电话:155****0851
我单位承诺对公示时间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一切责任。
****
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