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学院楼群实验室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及公告
【详细信息】
| 粤环审〔2026〕50号 | |||||
| ******学院楼群实验室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重新报批) | |||||
| 普通 | |||||
| 同意按照环评文件内容实施 | |||||
| ********大学****学院楼群实验室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 **大学 | |||||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 121********8631445 | |||||
| 高松 |
| 身份证 |
| 2026年03月26日 |
| 2026年03月26日 |
| 长期 |
| **** |
| 有效 |
【正文信息】
********大学****学院楼群实验室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大学:
你单位重新报批的《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编号为****)等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你单位选址在珠****大学**校区瀚林3****大学****学院楼群实验室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于2025年8月7日获得我厅审查批准(批准文号:粤环审〔2025〕135号),批复建设主要内容为:****大学**校区瀚林3****中心大楼西南侧负一层建设1间直线加速器机房,并在该加速器机房内安装使用l台电子直线加速器(属Ⅱ类射线装置)用于开展商品化细胞及小鼠的放射生物效应、剂量监测技术开发、辐照剂量方案优化等研究;****大学**校区瀚林3****中心大楼设置1个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并在该场所内使用氚-3、碳-14、锝-99、碘-131等15种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开展放射性科学实验。该扩****建设部分已完成机房四侧墙体浇筑,因涉及重大变动已停止施工,扩建项目其余部分处于正常建设中。
本次重新报批项目涉****大学**校区瀚林3****中心大楼西南侧负一层电子直线加速器项目的源项参数及机房屏蔽设施变动,主要包括:把电子直线加速器距靶1米处的X射线辐射剂量率由360戈瑞/小时下调为180戈瑞/小时,电子线辐射剂量率由336戈瑞/小时下调为121.5戈瑞/小时;把电子直线加速器出束方向由固定向地面出束调整为360度旋转出束;同时增加直线加速器机房顶棚和北侧墙体屏蔽材料和厚度;其余建设内容不变。****办公厅《关于印发〈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辐射函〔2025〕313号),该项目变动属于重大变动。按照《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规定,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二、根据报告表的评价结论、****环境局的意见以及**省环境辐射监测与核****中心出具的技术评估意见,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建设内容以及辐射安全防护措施进行建设,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可行。
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地点、规模、工艺流程和辐射安全与防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厅重新审核。
四、项目在建设和运行中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辐射安全防护措施以及辐射安全责任,确保本单位辐射工作人员有效剂量约束值低于5毫希沃特/年,公众有效剂量约束值低于0.1毫希沃特/年。
五、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按规定程序重新申请辐射安全许可证。
六、项目的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生态环境局负责。
七、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评****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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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6日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三十日届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