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陵县弗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南陵县许镇镇200MW光伏复合发电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审批
安徽-芜湖-南陵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0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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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许镇镇200MW光伏复合发电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2026-04-03 09:5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县许镇镇200MW光伏复合发电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项目名称:

**县许镇镇200MW光伏复合发电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

建设地点:

**县许镇镇、**镇、籍山镇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海峰****公司

公示时间

2026.****.03-2024.****.13

项目概况:

本项目自拟建升压站**1回220kV线路接入220kV后港变,线路沿线途径**县许镇镇、**镇、籍山镇。线路全长20.3km,采用架空、电缆混合架(敷)设。其中单回路架空线路长约20km,单回路电缆段路径长约0.3km。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电磁环境保护。确保输电线路两侧区域电磁环境达到《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规定的相应限值规定,即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分别为4000V/m、100μT,另架空输电线路线下的耕地、园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其频率50Hz的电场强度控制限值为10kV/m。输变线路沿线须给出清晰的警示和防护指示标识,确保电力设施和人员安全。

(二)强化噪声管理。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优选低噪声设备。线路沿线声环境保护目标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有关标准。施工期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中有关限值规定。

(三)认真做好施工期和运营期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间施工车辆应采取密封、遮盖等防尘措施,认真做好工程建设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施工中落实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路面硬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措施。落实清洁运输有关政策要求,运输车辆应使用新能源或国六排放标准车辆。禁止使用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和国一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尽量避免夜间施工,若确需夜间施工,应向施工场地所在辖区相关部门申报;运输车辆进出施工现场及居民区、学校、医院等敏感环境保护目标附近时应采取减缓行驶速度及控制鸣笛,减少交通噪声对居民、教学、医疗等的影响。合理平衡土石方量,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措施,认真做好工程建设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合理设置牵张场、施工营地和道路。塔基施工应避免大开挖和随意弃土,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平整施工占地、恢复植被,防止水土流失。

(四)认真做好废物处置工作。污水底泥、施工废物、生活垃圾等应集中收集、及时清运并进行妥善处理。

(五)优化线路路径。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避让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域。确实无法避让的,应采用较小塔型、高塔跨越、档距加大等措施,保护区内不得建设构筑物。根据保护对象制定相应的施工方案,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

有关部门意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

****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

0553-****069

通讯地址

邮编

241000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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