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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关于开展2026年既有住宅加装电梯
申报工作的公告
全县各小区业主:
2026年省政府继续将“既有住宅自愿加装电梯”列为重点民生实事之一,在全县规划区范围内四层以上(含四层,不含地下室),凡未列入近期房屋征收改造范围且具有合法的房屋权属证明的既有住宅都可进行申报。
一、申报主体
以整栋楼或单元为单位,小区业主代表、业主委员会或物业服务企业均可申报。
二、奖补政策
加装电梯竣工验收合格并办理使用登记证后,财政每台奖补20万元(其中省级10万元,县级10万元)。
三、加装流程
提出申请——联合审查——实施加装——验收备案——使用登记——申请奖补
申报地址:****交通运输局(三楼住房管理股)
政策咨询:段晶 134****8381
****交通运输局
202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