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吉林白城杏花220千伏开关站主变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白环(辐)审字〔2026〕2号)

审批
吉林-白城-镇赉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09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关于****杏花220千伏开关站主变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时 间:2026-04-09

国****公司****公司:

你单位委托****编制的《****杏花 220千伏开关站主变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根据《报告表》的评价结论、专家意见和会议审查,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经研究决定,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为扩建项目,建设地点为**省**市**县**镇,中心坐标为123°07'30.395"E,45°48'32.910"N。扩建工程内容为:新增2台120MVA主变压器、两回220kV主变进线间隔、7回66kV出线、2组20Mvar户外框架式并联电容器成套装置、1座80立方米事故油池、1座附属用房,拆除原有2台站用变压器及其配套设备移位安装等,全部在开关站内部进行,不涉及新增占地。
二、根据该《报告表》的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在全面落实该《报告表》中所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加强环境管理的情况下,我局原则同意该《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三、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要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结合工程所在区域生态环境特点,须合理选择施工方式,优化施工场地布置,合理安排施工时序,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施工噪声、废水、废气、扬尘、固废、生态等影响或污染周围环境。施工场界噪声需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变电站主变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通过距离衰减,使站区厂界四周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 类标准要求。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期不新增蓄电池,变电站依托现有工程的蓄电池,待产生废蓄电池,委托的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暂不设置危废暂存间。产生的废变压器油通过主变处设集油围堰并通过管道连接事故油池,确保了事故油能依靠自身重力流入**80立方米事故油池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四)严格落实电磁环境影响保护措施。加强电磁环境影响宣传,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有利于保障公众健康,保护周围电磁环境。对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等电磁环境影响因子进行验算,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确保电磁环境影响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的控制限值要求。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须在符合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的情况下方可实施。请你单位与设计、施工单位密切配合,全面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严格按该《报告表》及本批复要求组织实施项目建设工作。该工程建成后,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并依法公开验收报告。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五、你单位作为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相关规定,于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建成后分阶段向社会公开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七、此批复由********分局组织开展“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
2026年4月7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