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对环保系统运维项目进行供应商公开招募,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采购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公司环保系统运维项目。
2、采购标的概况及范围:******公司环保系统运行、维护,详见技术标准。
3、建设或交货地点:******公司
4、承揽时间:2026年7月18日,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
5、项目类型:运维
二、报名资格要求:
1、质量/技术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及《******公司环保系统运维项目技术说明》。
2、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有一定设计能力,具有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2021年至今具有石灰石石膏法湿法脱硫+SCR脱硝运维业绩(建议提供3个及以上),小苏打SDS干法脱硫+SCR脱硝运维业绩(建议提供1个及以上);正在运维业绩(建议提供1个及以上)。
(4)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以上要求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3、其它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禁止挂靠
三、意向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1、资质材料:(1)投标人(报名)基本情况表;(2)承诺书;(3)授权委托书;(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5)其它资质材料。
备注:以上资料需扫描为pdf或jpg/png等图片格式(不可加密),附件(1)-(4)请下载《投标报名基本材料》模板填写,附件(5)根据项目要求提供(若无具体资质要求可不附)。
2、提交时间:报名截止时间前。(请使用电脑桌面浏览器前往https://pan.****.cn/s/b41285dff8be,使用手机号登录后下载报名资料填写模版压缩包,解压后选择对应项目类型模版,填写完成后请将资料上传至供应商协同平台,同时发送至**特钢招标部邮箱。供应商协同平台网址、邮箱网址详见下文(四)咨询和报名部分。)标书代写
3、报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报名单位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等黑名单。
4、我公司将根据资格评审细则择优选择报名单位,报名成功不等同具备投标资格。报名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咨询和报名:
1、单位名称:****
2、联系地址:**省**市**区泊里镇集成路1886号 邮编:266409
3、招标部联系人:管经理 156****1716
4、业务部门联系人: 周经理 158****9989
5、邮 箱:****@citicsteel.com(邮件标题命名规则: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名称)
6、有意向报名单位必须在供应商协同平台(https://beps.****.com:58080/beps/login.jsp,使用360极速浏览器登录操作!)点击意向登记,登录后完成基本信息的填报并上传报名资料附件,同时将附件发送至**特钢招标部邮箱。
7、未在供应商协同平台进行意向登记视为本项目报名无效。
五、报名截止时间:2026-04-17 00:00:00标书代写
六、预计谈判日期:待定
七、备注:
1.****公司资格初审,未通过审核的单位通过供应商协同平台网站告知。
2.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网站信息后3个工作日内向公告人提出,公告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上述时间以外的异议,公告人将不予受理。
3.异议需以书面形式提出,书面形式答复。
异议处理电话(招标部):0532-****5032/156****1716
邮箱:****@citicsteel.com(异议邮件标题命名规则:异议-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名称)。
4.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招标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正式文件为准。
5.****对本公告保留最终解释权。
公告单位:****
2026年4月9日
附件:技术要求**特钢-******公司环保系统运维项目技术标准
一、项目简介
为保证******公司#1煤气炉、#2、#3掺烧炉、燃机余热锅炉、#5煤气炉烟气脱硫脱硝系统、输渣、2#、#3掺烧炉电除尘、#5炉布袋除尘集输灰系统的正常稳定运行,甲方委托乙方对#1煤气炉、#2、#3掺烧炉、燃机余热锅炉、#5煤气炉烟气脱硫、脱硝系统、输渣、2#、#3掺烧炉电除尘、#5炉布袋除尘集输灰系统、进行运营、维护总承包,实现系统化、专业化运维管理,便于提高设备的运转率,降低故障率。
二、运维承包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乙方负责******公司#1煤气炉、#2、#3掺烧炉、燃机余热锅炉、#5煤气炉烟气脱硫、脱硝系统、#1煤气炉、掺烧炉烟气净化装置、输渣、2#、#3掺烧炉电除尘、#5煤气炉布袋除尘集输灰、所有设施正常运行、维修、维护、点检运营业务、备品备件供应见备件详单、循环水加药(药品甲方供应)、脱硫废水处理、石子煤吊运、保洁等工作。
具体如下:
1、运维界面及分工:
1.1除渣系统
2#、3#掺烧炉碎渣机(不含)后链斗提升机至渣仓所有设备设施(含散装机、除尘风机、振打电机、单体除尘器)等。
1.2除尘除灰系统
除尘、除灰系统所有电机、仓泵、管道、省煤器插板阀(不含)下输灰管道、阀门、配电箱、仪表控制箱、平台、扶梯等所有设备。
2座钢混结构灰库、1座钢灰库及灰库范围内所有风机、电机、搅拌机、卸料机、散装机、单体除尘器、管道、阀门、配电箱、仪表控制箱、平台、扶梯等所有设备。
1.3脱硫系统
#2、#3掺烧炉、#5煤气炉脱硫系统内石灰石粉仓(1座)、石膏库(1间)、石灰粉搅拌箱、事故浆液箱、工艺水系统、吸收塔、废水系统、滤液水系统、地坑系统、小苏打研磨喷吹系统(2套)、#2、#3炉脱硫塔及真空脱水皮带系统、废水旋流系统内所有附属泵,管道、阀门、配电箱、仪表控制箱、平台、扶梯、消防设施(负责点检)、照明等所有设备。
工业水:上述系统内工业水管道及相关附属设备。
采暖通风空调系统内采暖通风空调系统设备、管道、附件等(包括通风机组、屋顶风机、百叶窗、轴流风机等;采暖散热器、暖风器等)及换热机组供热管道及辅助设备,由乙方负责点检、清洗、出现故障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协调空调维保单位负责维修,维修费用甲方承担,空调使用管理按甲方制度执行。
1.4烟气系统
三套烟气净化装置、#1炉烟气净化器入口至烟囱在线检测平台及以下设备;2、3#炉电除尘入口(不含膨胀节)至引风机入口(不含膨胀节),引风机出口(不含膨胀节)至烟筒入口烟道,大烟筒58米及以下管道平台及相关附属设备;#5煤气炉布袋除尘器入口膨胀节(不含)至引风机入口膨胀节(不含),引风机出口调节门(不含)至烟囱在线检测平台及以下(包含引风机后烟道)的所有设备,燃机余热锅炉出口膨胀节(不含)后所有设备。
1.5 SCR脱硝系统
氨水储罐3座、氨水输送泵6台、卸氨泵2台、气氨吸收罐1台、废水泵1台、压缩空气储罐3台、稀释风机6台、蒸发槽2台、蒸汽蒸发器1台、喷氨格栅3套,催化剂3套、蒸汽吹灰器4台、声波吹灰器2台、管道、阀门、配电箱、仪表控制箱、平台、扶梯等所有设备,包含原液氨停用区域设备、场地卫生清理。
1.6循环水、锅炉给水加药:
乙方负责循环水系统的加药工作及循环水过滤器围栏内药品储存区、加药现场的空桶摆放及卫生清洁。循环水系统药品包括日常加药:循环水阻垢剂(药量8-16桶)、铜缓蚀剂(1-2桶)、氢氧化钠或碳酸氢钠(10袋);定期加药(每月)包括:氧化性杀菌剂(80桶)、非氧化性杀菌剂(80桶)、粘泥剥离剂(80桶);异常加药(每年):因水质异常增加新洁尔灭去除循环水中的油含量(80桶)。煤机、燃机、烧结区域给水氨水(3-5桶)加药及空桶摆放清理工作,规格25kg/桶,25kg/袋,药品甲方供应。
1.7构筑物
乙方负责区域内所有构筑物的点检、隐患排查,包含:#1、#5、CCPP、掺烧炉烟囱、工艺楼、电除尘配电室、脱硫工艺楼、小苏打研磨机房、及烟气入口CEMS小室等区域内建构筑物。
2. 能源介质、管线分交界面:
工业水:上述系统内工业水管道及相关附属设备冷却水管。
3.供电系统的界面:
2台10kV脱硫变高压开关柜、400V所有电源开关柜下端电缆头(不含)为界点,至脱硫脱硝区域内所有电气设备。当高压柜二次回路发生异常,双方应共同配合、协助处理。
4.备品备件、检修物资等供应:
运维期间,备品备件包含在乙方的承包范围内,所有日修、小、中修及抢修过程中所需要的备品备件以及运行操作过程中所需要耗材均由乙方负责供货,年度大修由甲方负责;高压电机、变频器、循环水泵(叶轮、总成)、输渣系统、干法脱硫等系统详见(甲供备件清单);备件供应由甲方负责,在线点检、保养由乙方负责实施,若因乙方点检、维护、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的出厂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运维范围内的厂区的车辆使用由甲方负责;生产及检修用工器具、材料均由乙方负责,如脚手架等。
5.生产物资、能源等供应:
氨水、石灰粉、小苏打、丙二醇、消泡剂、等物资供货由甲方负责,卸装、保管及现场卫生由乙方负责,并建立物资台账,甲方负责免费提供工业水、纯水、电、低压蒸汽、压缩空气、氮气等能源介质,不计入运维费用结算。
6.脱硫配电室、电除尘配电室、脱硫控制室内的空调设施:
由乙方负责点检及日常清洗,出现故障后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协调空调维保单位负责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空****公司制度执行。
7.副产品的处理:
7.1运维产生的石膏、灰、渣、固废、危废等,由甲方负责出售和处理、乙方负责装运(甲方提供车辆),且不能产生二次污染,并严格记录固废台账,定期提报甲方。
7.2运维区域内的生产或检修产生的废品及垃圾由乙方按规定进行分类,并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7.3脱硫产生废水由甲方负责处置,产生费用由甲方承担。
8.生产过程样品检测化验:
8.1根据甲方现有检测设备,脱硫(石灰粉)、脱硝(氨水)、输渣(炉渣)、输灰(飞灰)、氨稀释水等介质、产品中间检测化验由甲方负责实施,乙方负责取送样及数据收集,超出甲方现有检测能力范围外的外检项目由乙方负责。
8.2乙方配合甲方及当地环保部门定期对设备进行的环保监测,各项指标达到甲乙双方签定的合同要求,该监测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按要求进行整改直至达到规定要求,同时甲方按规定对乙方进行考核,出口CEMS及在线监测仪由甲方维护以及校准比对,其他承包范围内的检测仪器仪表维护由乙方负责(包含甲方后期增加的氨逃逸检测器、入口CEMS设备等)。
9.区域防腐保温工作:
9.1乙方不负责设备、结构等防腐、保温工作,但由于检维修作业破坏的保温及防腐应予以恢复,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区域内安全检查整改需要增加的平台、护栏等部位的制作及日常设备维护防腐、保温由乙方负责。
10运行操作:
10.1乙方负责编制脱硫、脱硝、除尘、输渣技术操作规程、安全规程、设备规程、应急预案等,甲方审核批准实施;乙方负责脱硫、脱硝、除尘、输渣的运行操作,及时与甲方(#1、#2、#3炉、燃机余热锅炉、#5炉)主线之间相互协调。
10.2乙方负责设备设施等操作、点检及维修、运行管理,常规检测分析、记录。
11、检修:根据甲方检修管理计划及制度编制、实施检修项目:
11.1日常检修:在主作业线不停产情况下,对设备运行的状态跟踪与维护,主要包含日常保养、备件准备、离线修理等内容。同时也包含非计划性检修,即抢修工作,可在停机或不停机的情况下开展。
11.2乙方负责区域内建构筑物、土建(包括地下管道)点检、并做好建构筑物台账,发现问题及时汇报甲方处理;同时负责维保维修所需要的备件、易损易耗品、其中合同规定的甲供设备的备件由甲方负责,但甲供设备的更换由乙方负责。
11.3保养:75kw及以上电机离线保养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电机、联轴器拆、装),其它设备的厂内保养由乙方负责,对于需要出厂到专业厂家保养的设备,乙方应制定详细的保养计划由甲方负责实施,乙方配合。
11.4特种设备、安全阀、压力表、固定式报警仪等备件由甲方提供,甲方定期检验标定,检验费用由甲方负责。
12、设备改造:
在现有烟气排放指标限值基础上所涉指标继续提升的改造项目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编制技术方案;涉及设备和人身安全的、能源介质不正常消耗的或设备运行性能优化等的改造,由乙方提供改造方案,甲方负责实施,后期设备维护及备品备件由乙方负责;由甲方单方面提出的,超出原脱硫、脱硝、输渣、电除尘、布袋除尘器等工程设计范围的改造,初次费用由甲方承担,后期设备维护及备品备件由乙方负责。
13、人员管理:
乙方应按本协议规定的操作、设备维护人员进行脱硫脱硝系统的操作、点检、维修工作,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乙方主要管理、技术骨干人员的调整须征得甲方同意。
14、安全、职业健康管理:
乙方应按国家、行业有关规定或甲方要求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和应急救援设施等,定期补充维护,并受甲方监督检查,若乙方不予配合,甲方有权强制实施或考核。消防灭火器、消防水带、消防栓、消防管道,由甲方提供并补充,乙方负责日常维护、更换、记录点检及使用。
15、清洁文明生产:
按照甲方清洁文明卫生管理规定,乙方负责做好所辖区域设备、设施、室内外地面等清洁文明卫生工作,并服从甲方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