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人防工程变更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人防工程变更项目已经由萍发改社会字[2018]40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人防工程施工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区**镇**村水口130号(中环路旁)。
2.2.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3.招标范围:本工程改造建筑面积1154.27m2,范围主要包含地下室人防区域的结构墙加固、人防门安装、内部功能布局调整以及地下室出入口楼梯改造、给排水、电气、通风工程等内容。
2.4.招标金额:241.75万元
2.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
3.2、注册建造师资格要求: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请你方于2026年04月10日至2026年04月16日到**市限额以下交易平台(http://113.****.220:9000/)领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6年04月17日上午09时 30分,地点为:****集团有限公司限额开标****开发区投发大厦A座6楼)。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本项目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供现场查验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 。标书代写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变更、答疑等将在**市限额以下交易平台(http://113.****.220:9000/)发布。异议提出与答复:①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出后3天内通过**市限额以下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并电话告知,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市限额以下交易平台作出答复。②投标人对开标现场有异议的,应在开标过程中提出,投标人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在收到异议后及时作出答复。③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按照“关于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意见(赣建招(2017]13号)”的相关规定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按照“(赣建招(2017]13号)”相关规定进行书面回复。标书代写
7.其他要求: 本项目采用“见面方式开标”,投标单位授权代表须携带投标文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开标地点并进行签到,逾期送达的视为放弃投标。标书代写
8.联系方式
监管机构:****建设局
联系电话:0799-****310
招 标 人:****
联系电话:139****0426
联系地址:**市楚萍西路10号
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137****1016
联系地址:**市**区青草冲小区12栋1楼
2026年04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