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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关于《中华人民**国矿产**法》实施衔接过渡期内**生态修复方案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等相关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石矿**生态修复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予以公示。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如对该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我局反映情况,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王伟男
电 话:0792-****091
邮 箱:****@163.com
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