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工作安排,我局拟于近期****体验馆(试点)项目。为更好推进项目落地实施,规范项目实施流程,现依据相关法定流程,向社会公开遴选确定1家招标代理机构,承****体验馆(试点)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主单位:****
二、服务内容:受委托****体验馆(试点)项目提供全流程招标代理服务。
三、项目拟投入金额:****体验馆(试点)项目拟选址**街道泰园经济适用房D栋03-04、07号商铺进行改造建设,拟通过公开招标选定1家服务商负责建设与运营。项目建设:由服务商全额出资实施场地改造,预计总投资约50万元,主要用于打造银龄生活****服务区等两大功能板块。项目运营:拟与服务商签订10年租赁合同,实行前5年免租、后5年按市场价收取租金,服务商自负盈亏。
四、代理费用: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代理费由业主单位支付。
五、招标代理机构资质
(一)具有招标代理资格的招标代理单位,****政府****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栏“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中已登记入库的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截图);
(二)具备招标代理机构必需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在招标工作中,市场行为规范、社会信用好,无不良记录行为;
(四)不接受联合体。
六、询价原则
综合考虑企业诚信、服务质量、管理规范、价格优惠等因素,择优选择招标代理单位。
七、报价材料要求
(一)材料内容:报价材料清单详见附件。
(二)包装要求:报价材料应完整密封,并在粘合处加盖公章。
八、提交材料时间、地点及评标时间、标准标书代写
(一)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4月17日17时30分止。
(二)地点:****(**县**街道人民路23-3号)。
(三)评标时间:中标结果以公告为准。标书代写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公告期限过后将不再接收报名材料。
十、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县**街道人民路23-3号
联系人:郑小姐
联系电话:075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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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