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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审批时间 | 原文链接 |
| 1 | **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承诺备案受理书(****公司技改升级年产7000万米高档印染面料生产线项目) | (2026)04号 | 2026年4月9日 | 见附件 |
| 2 | ****开发区“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学扩建改造工程) | 绍市环柯规备〔2026〕5 号 | 2026年4月9日 | 见附件 |
公告期为2026年4月10日至2026年4月20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公司(公示稿).pdf**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承诺备案受理书(签章版本).pdf公示稿-安昌中学扩建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1).pdf****开发区“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备案通知书(签章版本).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