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梯山石窟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文物影响评估报告编制)招标公告-采购公告
| 项目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天梯山石窟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文物影响评估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 ||
| 采购单位 | **** | 交易编号 | **** |
| 采购方式 | 邀请采购 | 资金来源 | 暂无数据 |
| 联系人 | 王仁基 | 联系电话 | 189****2262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 | 否 |
| 公告信息 |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采购方式 | 邀请采购 |
|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 2026-04-10 08:00:00 | 报名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4-11 12:00:00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6-04-11 12:00:00 | 竞价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4-11 17:00:00 |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降价幅度 | 未设置降价幅度 |
| 延时报价 | 未设置延时报价 | 评价标准 | 最低价中标法 |
采购标包信息
|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单位:元) |
| 1 | 天梯山石窟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文物影响评估报告编制) | **** | 服务类 | 460000.0 |
天梯山石窟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文物影响评估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和《****办公室关于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武政办函[2018]122号)有关规定,拟对天梯山石窟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文物影响评估报告编制)进行自主招标,特邀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单位:****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名称:天梯山石窟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文物影响评估报告编制)
四、工程地点:**市**区张义镇灯山村
五、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六、招标类别:文物影响评估报告编制
七、服务周期:90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报告取得文物主管部门批复为止)
八、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文物影响评估报告编制,包含现场勘察、资料收集、文本编制、专家评审、上报审批及取得批复文件等全部工作内容。
九、招标内容:
编制天梯山石窟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文物影响评估报告。
十、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业务范围含石窟寺和石刻、保护规划)。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文物保护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类似项目文物影响评估编制业绩。
3.业绩要求:近2023年1月至今至少1项类似建设项目文物影响评估报告编制业绩(需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
4.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需附法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公布的黑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提供信用截图或信用报告,时间以显示的查询时间为主,报告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时起至竞价截止前有效);
6.投标人提供第三方出具的2024年或2025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提供近3个月银行资信证明;
7.投标人需提供2025年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税务局出具的完税证明原件扫描件为准),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新成立的企业提供从成立至投标截止日以来的证明材料即可;标书代写
8.投标人需提供2025年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税务局出具的完税证明原件扫描件为准);标书代写
9.投标人对所提供资料无弄虚作假内容声明。
10.投标人提供文物影响评估方案。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一、本项目招标控制价:46万元
十二、其他要求:竞价结束后,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完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一正一副)各一份,送至****。(注:投标文件须包含:投标函、报价表、投标人基本情况、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人员配备情况、信用截图或报告、方案等,格式自拟。)
十四、招标报名、资质审核及竞价时间:
报名及资质审核时间:2026年4月10日08:00至2026年4月11日12:00;
竞价时间:2026年4月11日12:00至2026年4月11日17:00;
十五、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人:王仁基
联系电话:189****2262
单位地址:**市**区张义镇灯山村7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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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