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粮食烘干中心一期

审批
浙江-丽水-松阳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0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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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服务中心)
913********640071C李建勇
丁泽南**省**市**县
**省**市**县赤寿乡赤岸村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中心一期
2021版本:020-其他农副食品加工A0514-A0514-农产品初加工活动
**省**市**县 赤寿乡赤岸村
经度:119.****891667 纬度: 28.****655556****环境局
2023-04-18
丽环建松〔2023〕12号****
2025-09-162100
100****
913********640071C环资(**)****公司
****1124MA2E0CA18B环资(**)****公司
****1124MA2E0CA18B2025-09-01
2026-03-132026-04-09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313kPmvV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与环评相比无变动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烘干粮食48000吨年烘干粮食24000吨
与环评相比减少。原因为生产线只投建了一半。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粮食(稻谷、小麦)烘干粮食(稻谷、小麦)烘干
与环评相比无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一)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分流”要求建设厂区排水排污系统并明确标志标识。本项目生活污水收集后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总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31962-2015)中的B级标准)后纳管排****处理厂。 (二)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本项目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本项目筛分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烘干粉尘由管道收集后经设备配套除尘装置处理,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通过不低于 15m 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强化进粮坑周围沉降粉尘清扫工作,减少无组织排放。本项目卸粮粉尘、筛分粉尘和烘干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的颗粒物**二级标准要求,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污染因子执行《**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2019] 315 号)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三)认真落实各项噪声防治措施,优选低噪声设备,加装隔声、减震等装置,设备合理布局,加强设备定期检查、维护和管理,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本项目运营期西侧和北侧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东侧和南侧厂界执行 3 类标准。 (四)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原则,积极落实清洁生产措施,提高综合利用率,做好各类固废分类管理、处置工作,完善各类固废台帐记录与联单制度,严禁超量超期贮存。 本项目筛分杂质、收集粉尘、废布袋等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及时清运处理。(一)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分流”要求建设厂区排水排污系统并明确标志标识。本项目生活污水收集后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总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31962-2015)中的B级标准)后纳管排****处理厂。 (二)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本项目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本项目筛分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烘干粉尘由管道收集后经设备配套除尘装置处理,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通过不低于 15m 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强化进粮坑周围沉降粉尘清扫工作,减少无组织排放。本项目卸粮粉尘、筛分粉尘和烘干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的颗粒物**二级标准要求,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污染因子执行《**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2019] 315 号)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三)认真落实各项噪声防治措施,优选低噪声设备,加装隔声、减震等装置,设备合理布局,加强设备定期检查、维护和管理,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本项目运营期西侧和北侧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东侧和南侧厂界执行 3 类标准。 (四)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原则,积极落实清洁生产措施,提高综合利用率,做好各类固废分类管理、处置工作,完善各类固废台帐记录与联单制度,严禁超量超期贮存。 本项目筛分杂质、收集粉尘、废布袋等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及时清运处理。
与环评相比无变动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 0 0 0 0 0
0 0.002 0 0 0 0.002 0.002
0 0.0001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0 0.0432 0 0 0 0.043 0.043 /
0 0.0432 0 0 0 0.043 0.043 /
0 0.3024 0 0 0 0.302 0.302 /
0 0 0 0 0 0 0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化粪池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与环评中一致 监测期间,生活污水排放口pH值范围及化学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浓度均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限值要求。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筛分烘干废气处理设施 《关于印发**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浙环函[2019]315号),《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 与环评中一致 监测期间,筛分、烘干废气处理设施出口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符合《关于印发**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浙环函[2019]315号)相关要求限值,且颗粒物排放浓度亦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减震配件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与环评中一致 监测期间,厂界东、南侧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西、北侧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4类标准。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建有固废堆场和垃圾箱 已按照要求完成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企****小组定期巡视检查,加强环境管理。 已按照环评要求完成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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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