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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100MA4T17UX63 | 建设单位法人:刘庆 |
| 磊总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市**经开区创业大楼15楼1501室 |
| **** 卡玛乐器项目 (阶段性:180000支/年普通夹板吉他)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0-文教办公用品制造;乐器制造;体育用品制造;玩具制造;游艺器材及娱乐用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429-C2429-其他乐器及零件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高新区 ****开发区蓝月谷路与海信路交汇处西北侧 |
| 经度:112.57288 纬度: 28.3138 | ****机关:****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3-16 |
| 长环评(宁经开)〔2022〕3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3-12-2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6000 |
| 17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100MA4T17UX63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100MA4T17UX63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12MACMKPAG0J | 竣工时间:2025-08-3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3-0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4-03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507996 |
| **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本次为阶段性建设与阶段性验收 |
| 根据企业发展计划,进行阶段性的建设与阶段性的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 资950万元。本项目总占地面积30169.98m2,总建筑面积50172.1 8m2,建设内容包括:1#车间、2#倒班宿舍、3#办公楼、4#辅助用 房及门卫室、垃圾站等配套设施。项目拟建设4条吉他生产线,建 成后可年产民谣吉他477000支,其中普通夹板吉他180000支、升 级款夹板吉他165000支、普通单板吉他72000支、高端单板吉他 60000支。项目以木材、水性胶、水性漆、UV漆、PU/PE漆、五 金件、弦线等为主要原辅材料;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为木材阴干—强制干燥—部品加工一木工加工一涂装加工—组装—包装。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本次建设环保投 资170万元。本项目总占地面积30169.98m2,总建筑面积50172.1 8m2,厂内有1#车间、2#倒班宿舍、3#办公楼、4#辅助用房等和一条年产60000支2D高端单板吉他生产线。 本次为第二次阶段性验收,主要依托现有生产厂房建设年产180000支普通夹板吉他生产线一条及其配套环保设施。本条线以木材、水性胶、水性漆、五金件、弦线等为主要原辅材料;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为:木材阴干—强制干燥—部品加工一木工加工一涂装加工—组装—包装。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木材阴干—强制干燥—部品加工一木工加工一涂装加工—组装—包装。 | 实际建设情况:木材阴干—强制干燥—部品加工一木工加工一涂装加工—组装—包装。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严格实行“雨污分流、污污分流”措施。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喷漆废气处理系统所产生的废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预处理达标后的废水排****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最终排入沩水。 加强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木工下料加工粉尘采用中央集尘系统进行收集后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0m排气简排放(DA002),涂装前木工打磨粉尘(1A、1B、2C、2D生产线)采用中央集尘系统进行收集后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0m排气简排放(DA003、DA004、DA005、D006),烘干后打产生的漆料粉尘采用中央集尘系统进行收集后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0m排气筒排放(DA007、DA008),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 涂装区1A、2C、1B生产线有机废气采用水帘柜+喷淋塔+千式过滤+活性炭吸附方式处理后经20m排气简排放(DA009、DA010、DA011),2D产线有机废气采用水帘柜+喷淋塔+千式过滤器+沸石转轮吸附浓缩+RCO催化燃烧方式处理后经20m排气简排放(DA012),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71996)二级标准要求,VOCs和二甲苯排放速率和浓度执行《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5-2017)标准限值要求;各生产线胶合工序所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后由各生产线有机废气处理系统一并处理,VOCs排放速率和浓度执行《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5-2017)标准限值要求,苯乙烯及臭气浓度排放速率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要求。 厂内 VOCs 无组织监控点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标准;RCO设备主机天然气燃烧采用低氮燃烧器,其废气与2D生产线有机废气一起通过20m高排气简排放,SO2、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NOx须满足《**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中对**经开区要求(低于30mg/m3)。 采取切实可行的噪声防治措施。项目应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震、厂房隔声、设置绿化带等措施,并严格控制工作时间。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南侧临交通干线执行4类标准。 加强固体废物的管理。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执行《****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相关要求。废弃边角料、本工粉尘、一般包装材料收****公司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20)。项目危险废物漆料粉尘、废涂料桶、废胶桶、漆渣、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废过滤材料、沸石分子筛及催化剂、废机油、废液压油、含油抹布手套等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的转运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联单制度。项目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危废储存场所做好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四防”措施,并设置规范的标识、标牌,做好危废出入库管理台账记录,分类存放,密封包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严格实行“雨污分流、污污分流”措施。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喷漆废气处理系统所产生的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项目已加强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木工下料粉尘与涂装前打磨粉尘及漆料粉尘经2套中央除尘系统处理后经DA004、DA005排气筒排放,经验收监测结果可知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切割废气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DA006、DA007)排气筒高空排放,经验收监测结果可知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 1A生产线有机废气采用经水帘柜处理后再经喷淋塔+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系统处理达标后经(DA003)排气筒高空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71996)二级标准要求,VOCs和二甲苯排放速率和浓度满足《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5-2017)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要求。厂内 VOCs 无组织监控点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标准。 项目通过合理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震、厂房隔声、设置绿化带等措施,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不大。经验收监测数据可知,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南侧临交通干线达到4类标准。 项目已加强固体废物的管理。本次项目依托厂内原有员工,不新增人员,无生活垃圾产生。废弃边角料、本工粉尘、一般包装材料收****公司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20)。项目危险废物漆料粉尘、废涂料桶、废胶桶、漆渣、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液压油、含油抹布手套等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定期交由******公司处理,危险废物的转运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联单制度。项目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危废储存场所做好了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四防”措施,并设置了规范的标识、标牌,做好危废出入库管理台账记录,分类存放,密封包装等。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生产过程环保与风险防范设施的运行管理和维护,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落实环评文件、应急预案等文件提出的环境风险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落实项目实施的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企业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到位。车问地面采取防腐、防渗施,危化品仓库、危险废物储存区设置导流沟,厂区设置雨水切换阀、事故应急池。 | 实际建设情况: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生产过程环保与风险防范设施的运行管理和维护,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目前正在进行中,落实环评文件、应急预案等文件提出的环境风险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落实了项目实施的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企业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到位。车问地面采取防腐、防渗施,危化品仓库、危险废物储存区设置了导流沟,厂区设置了雨水切换阀、事故应急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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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隔油池、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 员工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蓝月谷东路的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后排入沩水。 | 本次验收期间,项目废水总排口中氨氮数值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限值,其他各污染因子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 |
| 1 | 油烟净化器+排气筒、中央除尘系统+排气筒、喷淋塔+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排气筒 | 《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5-201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 项目部品机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与半成品在喷涂前的打磨粉尘由2套中央除尘系统收集处理达标后经(DA004、DA005)排气筒高空排放。切割废气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DA006、DA007)排气筒高空排放。1A生产线有机废气采用经水帘柜处理后再经喷淋塔+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系统处理达标后经(DA003)排气筒高空排放。 | 本次验收期间,项目DA004、DA005、DA006、DA007排气筒出口中颗粒物数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中二级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标准要求。本次验收期间,项目DA003废气排放口挥发性有机物和二甲苯数值均满足《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5-2017)中表1标准要求限值。颗粒物数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标准值要求。本次验收期间,项目排放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结果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标准要求限值,二甲苯结果满足《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5-2017)中表2苯系物标准要求限值,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结果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改扩建厂界标准值要求。从表9-3-2可知,本次验收期间,项目排放厂界非甲烷总烃结果满足《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5-2017)中表2标准要求限值,厂区非甲烷总烃结果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1中监控点1h平均浓度特别排放限值。 |
| 1 | 减震垫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本项目产生噪声的主要设备是机加工、打磨等生产设备,风机、空压机等公用设备,噪声声级70~90 dB(A),通过采取合理布局、基础减震、厂房隔声处理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 本次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东面、西面、北面昼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厂界南面昼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4类标准限值要求。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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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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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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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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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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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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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