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9日-2026年4月15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7-****273
传真:0917-****273
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千****生态环境局**分局
邮编:7211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超导新材料扩建项目 | ****园区创新二路9号 | **** | 超导新材料扩建项目建设地点****工业园区创新二路9号,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7度06分24.169秒,北纬34度39分20.443秒。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在熔炼车间西侧现有车间内**一条粉末冶金生产线,购置行星式球磨机、破碎机、砂磨机等设备,通过磁分、破碎、砂磨、压制、烧结等工序主生产钛合金材料、氧化物陶瓷;新增1套EB熔炼炉,对现有EB炉提纯后的高纯钛、高纯铌、高纯锆进行进一步精提纯。项目总投资1600万元,环保投资3.01万元,占总投资0.19% | 1.废气:熔化及抽真空废气经过EB炉自带的油雾消除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粉末冶金生产线均在密闭空间内,脱脂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冷凝器转化为液态处理,厂区非甲烷总烃应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无组织排放限值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设备冷却水经循环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软水制备废水同生活废水****园区生活污水管****处理厂处理。 3.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对高噪声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加装减振垫,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降噪措施,确保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废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后外售,金属残废料收****公司处置;废机油、废液压油等危险废物应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库,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加强固体废物档案管理制度,将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处置方式等记录在案,长期保存,供随时查阅。 | 公众参与采用网站公示等方式进行。调查结果显示,被调查公众无反对意见。 |
| 2 | 30万方商混项目 | ****开发区陇千南线1号 | ******公司 | 30万方商混项目建设地点位****开发区陇千南线1号,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7度01分36.531秒,北纬34度43分36.680秒,属于扩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利用现有厂区空地,扩建1条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及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可新增商品混凝土产能30万m3/a。项目总投资1090万元,环保投资104万元,占总投资9.54%。 | 1.废气:施工过程严格落实“洒水、覆盖、硬化、冲洗、绿化、围挡”六个100%;物料输运、混合搅拌、储存均在封闭空间,物料输送下料口及转运点、搅拌楼设置集尘设施并配套脉冲袋式除尘器,仓筒区全封闭,顶部安装脉冲袋式除尘器,废气经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运营期间废气执行《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中水泥制品绩效引领性指标、《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运营期产生废水(搅拌机清洗废水、地坪清洗废水、混凝土运输车转筒清洗废水)经厂内排水渠至三级沉淀池处理后用于生产,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严禁生产废水外排。 3.噪声:合理布置噪声源、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对高噪声设备的管理和维护,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降噪措施,确保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布袋收尘灰、废混凝土块回用于混凝土生产工序不外排,沉淀池泥渣用于现有项目熟料生产线配料系统综合利用;废矿物油、废油桶以及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