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682 号),****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 号)相关要求,对项目的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迁扩建项目
2.建设单位:****
3.建设概况:****迁扩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省**市******社区福胜西路1号顺芯城****基地A3座整栋厂房。本项目属于迁扩建项目,由****投资建设。本项目总投资1050万元,占地面积4038平方米,建筑面积28029.19平方米,本项目主要从事传感电控板、传感遥控器的生产,迁扩建后年产传感电控板860万个、传感遥控器100万个。本项目由**市****公司于2025年09月完成《****迁扩建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局于2025年12月16日以《****环境局关于****迁扩建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佛环03环审〔2025〕378号)予以审批。
二、建设项目竣工日期及环保设施调试起止日期。
1.项目竣工日期:2025年11月1日
2.调试起止日期:2025年11月2日开始调试,2025年12月31日完成调试。
三、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废水
用水主要为员工生活用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由市政管网****处理厂,尾水排入桂州水道。
2、废气
项目波峰焊、回流焊、印刷机、涂覆机、灌胶机、烘干机产生的废气均经设备内部管道收集,固定工位、补焊工位、清洗工位经集气罩收集,收集后一同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引至62m高的FQ-15515废气排气筒进行高空排放。
3、噪声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建设单位为了充分减少本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依据该项目噪声源和车间布置的特点,厂方在设备选型上选用了低噪声的设备,设备合理布置,并采取必要的隔声、吸声、减振等以下措施,其噪声可得到有效控制。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员工办公生活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边角料和次品、废包装材料),危险废物(废机油、含油废抹布、废机油桶、废化学品包装物、锡渣、废 PCB 板、废活性炭、废清洗抹布)等固体废物。
员工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边角料和次品、废包装材****公司回收;废机油、含油废抹布、废机油桶、废化学品包装物、锡渣、废 PCB板、废活性炭、废清洗抹布交由****公司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