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正)》、《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有关要求,建设项目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期间应征求公众意见。现将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1、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风电场项目;
项目地址:**壮族自治区**市**市**市四塘镇、马头镇;
建设性质:**;
项目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拟安装8台单机容量6250kW的风力发电机组,装机容量50MW。建成后代表年上网电量约为9395.63万kW●h,年等效满负荷利用小时1879.13h。项目配套建设一座110kV升压站。
2、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地址:******公司**区23幢703号
联系人:王总
联系电话:181****9685
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公司;
地址:**壮族自治区**市**区**镇宋厢20****集团****基地项目2号办公楼十层1011号-1018号办公
联系人:农工;
电话:173****5274;
电子邮箱:****@qq.com。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或者关心项目建设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公众宜从项目建设可能导致的环境和生态影响角度,提出相应的意见与建议,便于将公众合理的建议与意见反馈于项目建设过程中。
本项目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详见附件。
5、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公众可通过电话、提交书面意见、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在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6、相关说明
本次为环评第一次信息公示,建设单位对现阶段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随着项目实施进程及环评工作的开展,相关信息将完善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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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