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馆建设项目-展陈专项工程暂估价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城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馆建设项目-展陈专项工程暂估价招标已由****建设局****改革局关于**长城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馆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灵发改发〔2023〕15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争取自治区、**市及市本级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市
2.2建设规模:多媒体设备及软件、机电设备、装饰布展展柜等安装工程。
2.3 计划工期:25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5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要求的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且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 4月 9 日起至 2026 年 4月 16 日,登录“**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工程交易系统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电子标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4月30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7.项目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改革局,联系电话:095****1306。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回族自治区**市**区**西路
联系人:孙文、刘春娟
电话:0951-****933
代理机构:****
地址:****市******商务中心C座1302室
联系人:宋硕
电话:180****5583
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