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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推进耕地质量监测工作,保障土样采集科学合规,我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开展耕地质量监测项目土壤采集任务实施主体公开遴选工作。经资料审核、综合评审等程序,确定****为本次土样采集实施主体,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6年4月9日—2026年4月15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遴选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实名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53-****120
联系人:李淑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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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