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纵深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规范旅游市场经营秩序,提升我县旅游服务质量与游客满意度,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纠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线索征集范围
(一)无证从事导游活动,伪造导游资质或****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导游业务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对旅游产品、服务进行虚假宣传、层层转包,以欺骗、隐瞒等方式诱导旅游者签订不规范、不公平格式条款旅游合同的行为;
(三)串通涉旅商家,以欺骗、诱导、恐吓、侮辱、弃置等方式强迫或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收受回扣、商业贿赂的行为;
(四)未按行程单安排擅自变更行程、增减旅游项目、压缩景区游览时间、增加购物次数,中止导游服务的违约违规行为;
(五)导游讲解内容低俗、误导游客,态度恶劣、辱骂游客的行为;
****旅行社****旅行社责任险,向不合格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的行为;
****俱乐部、微信群等****旅行社业务的行为;
(八)以免费旅游、购物送旅游等名义售卖不合理低价游产品的行为;
(九)组织旅游者到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目的地之外的国家和地区旅游,安排参观、参与违反我国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项目或活动的行为;
(十)抹黑**县文化和旅游形象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问题线索举报方式
(一)投诉热线:12345
(二)举报电话:0893-****176(受理时间自2026年3月至12月,工作日上午:10:00-12:30;下午:15:30-18:00);
(三)来访和邮寄地址:****;
四、注意事项
(一)举报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要有具体线索材料,如实反映问题,对所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提倡实名举报。举报问题线索中需明确被举报对象,发生时间,具体问题等关键信息(如文字记录、音视频、合同凭证、付款单据等),确保线索真实、可查。
(二)县文旅局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收到的投诉举报线索,及时调查核实,处理。
(三)监督反映问题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或诬告陷害他人,违者依法追责。
特此公告!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游客、企业积极反映相关问题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