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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322MA3WKMJL3W | 建设单位法人:熊高虎 |
| 李泽宇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高** |
| **市高**高城镇**化工产业园 |
| 15万吨/年电子级环氧树脂项目四效副产品干燥处理及BPA上料输送系统自动化改造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51-C2651-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高** 高城镇**化工产业园,****现有厂区内 |
| 经度:117.****03888 纬度: 37.08019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5-28 |
| 高环审〔2024〕1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322MA3WKMJL3W001P |
| 2023-01-1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640 |
| 6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322MA3WKMJL3W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322MA3WKMJL3W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303MA3EKLU107 | 竣工时间:2024-12-24 |
| 2024-12-26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5-28 |
| 2025-10-2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1-21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index.php/list/12 |
| 技术改造 | 实际建设情况:技术改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① BPA(双酚A)上料输送系统自动化改造:建设一条BPA输送线,输送能力为24t/h。在双酚A仓库最北边设置一个槽车上料点,在仓库南大门上两个吨袋上料点(拆包站)和两个160m3的料仓,中间由一条BPA输送线连接,将双酚A输送到主装置双酚A料仓,供应树脂生产线BPA使用。 ②四效副产品干燥处理:建设一条5.3万t/a工业盐干燥处理线,将现有四效蒸发产生的含水量3%工业盐进行流化床干燥,含水率降至0.5%,提高产品附加值。建成后,年产精制工业盐5.17万吨。 | 实际建设情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BPA上料输送系统自动化改造、四效副产品干燥处理两个方面。建设一条BPA输送线,改变现有双酚A投料方式,将人工投料进行自动化改造,输送能力为24t/h;建设一条5.3万t/a工业盐干燥处理线,工业盐为15万吨/年电子级环氧树脂项目的副产品,干燥后含水率由3%降至0.5%,项目建成后,可年产精制工业盐5.17万吨。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BPA上料输送系统自动化改造 在双酚A仓库最北边设置一个槽车上料点,在仓库南大门两个吨袋上料点和两个160m3的料仓,中间由一条BPA输送线连接,将双酚A输送到主装置双酚A料仓,供应树脂生产产线。 项目建成后,双酚A上料主要以槽车上料为主,吨袋上料为辅。槽车上料点位于双酚A仓库北边,槽车卸料过程全封闭处理,卸车采用钢丝软管直接与卸车缓存斗管线连接,卸车过程可杜绝粉尘产生。卸车后的物料通过管链输送机(DN250)直接输送至160m3料仓内。物料输送观察位于管道内部,通过管链进行运输,输送过程无粉尘产生。 项目设置两个吨包上料点,吨包上料与槽车上料不同时运行。拆包站采用密封投料方式,防止粉尘外溢。每套拆包站拆包能力为10-12包/h,共设计2套拆包站进行拆包。拆包后的物料通过管链输送机(DN250)直接输送至160m3料仓内。项目BAP输送系统设置两个吨袋上料点,吨袋上料过程位于密闭的拆包站内,拆包过程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颗粒物、酚类等,经负压收集后,经独立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合并混入1根25m排气筒排放DA007。 采用槽车、吨袋卸料时,首先将物料缓存至全容积160m3的大缓存仓,车间需要用料时,大缓存仓内的物料可以通过管链输送机(DN250)直接输送至主装置区现有自备缓存仓。拟建160m3缓冲仓,仓顶配套袋式过滤器,仓顶废气经袋式过滤器过滤后,合并进入DA007排气筒排放。主装置区缓冲仓自备除尘器,本次技术改造不会对装置区污染物排放产生影响。 (2)四效副产品干燥处理 现有四效蒸发副产品工业盐由四效设备产出后,先进入喂料机,由喂料机均匀把工业盐定量上传送带,然后进入布料机,由布料机把工业盐均匀的从震动流化床上料口散布在流化床的振动筛网上烘干,烘干热源采用蒸汽间接加热。工业盐经过烘干后进行筛分机筛分,最后产品入袋包装。 根据《环氧树脂副产工业氯化钠》(T/CPCIF0068-2020)质量标准,副产盐中总有机碳含量≤300mg/kg、环氧氯丙烷≤30mg/kg、甲苯≤1mg/kg,,烘干过程有相应的废气污染物产生。则干燥尾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环氧氯丙烷、甲苯以及VOCs,经两级旋风除尘+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根2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1)BPA上料输送系统自动化改造 在双酚A仓库最北边设置一个槽车上料点,在仓库南大门两个吨袋上料点和两个160m3的料仓,中间由一条BPA输送线连接,将双酚A输送到主装置双酚A料仓,供应树脂生产产线。 项目建成后,双酚A上料主要以槽车上料为主,吨袋上料为辅。槽车上料点位于双酚A仓库北边,槽车卸料过程全封闭处理,卸车采用钢丝软管直接与卸车缓存斗管线连接,卸车过程可杜绝粉尘产生。卸车后的物料通过管链输送机(DN250)直接输送至160m3料仓内。物料输送观察位于管道内部,通过管链进行运输,输送过程无粉尘产生。 项目设置两个吨包上料点,吨包上料与槽车上料不同时运行。拆包站采用密封投料方式,防止粉尘外溢。每套拆包站拆包能力为10-12包/h,共设计2套拆包站进行拆包。拆包后的物料通过管链输送机(DN250)直接输送至160m3料仓内。项目BAP输送系统设置两个吨袋上料点,吨袋上料过程位于密闭的拆包站内,拆包过程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颗粒物、酚类等,经负压收集后,经独立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合并混入1根25m排气筒排放DA007。 采用槽车、吨袋卸料时,首先将物料缓存至全容积160m3的大缓存仓,车间需要用料时,大缓存仓内的物料可以通过管链输送机(DN250)直接输送至主装置区现有自备缓存仓。拟建160m3缓冲仓,仓顶配套袋式过滤器,仓顶废气经袋式过滤器过滤后,合并进入DA007排气筒排放。主装置区缓冲仓自备除尘器,本次技术改造不会对装置区污染物排放产生影响。 (2)四效副产品干燥处理 现有四效蒸发副产品工业盐由四效设备产出后,先进入喂料机,由喂料机均匀把工业盐定量上传送带,然后进入布料机,由布料机把工业盐均匀的从震动流化床上料口散布在流化床的振动筛网上烘干,烘干热源采用蒸汽间接加热。工业盐经过烘干后进行筛分机筛分,最后产品入袋包装。 根据《环氧树脂副产工业氯化钠》(T/CPCIF0068-2020)质量标准,副产盐中总有机碳含量≤300mg/kg、环氧氯丙烷≤30mg/kg、甲苯≤1mg/kg,,烘干过程有相应的废气污染物产生。则干燥尾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环氧氯丙烷、甲苯以及VOCs,经两级旋风除尘+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根2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气:BPA上料系统废气主要为拆包过程废气和缓冲仓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酚类,经负压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排放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相关排放要求,酚类排放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排放限值要求;工业盐干燥尾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环氧氯丙烷、甲苯及VOCs,经两级旋风除尘器+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VOCs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限值要求,甲苯、环氧氯丙烷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表2限值要求。 无组织厂界颗粒物排放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9限值要求,厂界酚类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废气喷淋废水,主要为浓盐水,返回流化床干燥回收盐分,不外排水环境; 3、噪声: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管链输送机、风机等运行阶段产生的设备噪声,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根据验收监测数据,昼间噪声两日最大值为58(B),夜间噪声两日最大值为49d(B),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3类相关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固废主要为废气处理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机泵设备等维修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均属于危险废物,危废代码分别为HW49/900-039-49、HW08/900-249-08,依托厂区现有危废间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BPA上料系统废气主要为拆包过程废气和缓冲仓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酚类,经负压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排放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相关排放要求,酚类排放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排放限值要求;工业盐干燥尾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环氧氯丙烷、甲苯及VOCs,经两级旋风除尘器+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VOCs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限值要求,甲苯、环氧氯丙烷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表2限值要求。 无组织厂界颗粒物排放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9限值要求,厂界酚类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废气喷淋废水,主要为浓盐水,返回流化床干燥回收盐分,不外排水环境; 3、噪声: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管链输送机、风机等运行阶段产生的设备噪声,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根据验收监测数据,昼间噪声两日最大值为58(B),夜间噪声两日最大值为49d(B),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3类相关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固废主要为废气处理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机泵设备等维修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均属于危险废物,危废代码分别为HW49/900-039-49、HW08/900-249-08,依托厂区现有危废间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314728.2 | 0 | 0 | 0 | 0 | 314728.2 | 0 | |
| 75.704 | 0 | 135 | 0 | 0 | 75.704 | 0 | |
| 4.911 | 0 | 9 | 0 | 0 | 4.911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22 | 1.06 | 0.28 | 0 | 0 | 1.28 | 1.06 | / |
| 3.54 | 1.56 | 7.22 | 0 | 0 | 5.1 | 1.56 | / |
| 1 | 负压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1根 25m高排气简 | 颗粒物排放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相关排放要求,酚类排放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排放限值要求 | 负压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1根 25m高排气简 | 验收监测期间:DA007排气筒出口两日监测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3.9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4.4×10-3kg/h,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10mg/m3);酚类未检出,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标准(15mg/m3)。 | |
| 2 | 旋风除尘+水喷淋除尘+活性炭吸附+1根 25m高排气简 | VOCs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限值要求,甲苯、环氧氯丙烷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表2限值要求 | 旋风除尘+水喷淋除尘+活性炭吸附+1根 25m高排气简 | 验收监测期间:DA006排气筒出口两日监测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3.9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2.8×10-2kg/h,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10mg/m3);有组织VOCs排放浓度最大值为5.12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3.56×10-2kg/h,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非重点行业Ⅱ时段限值要求(60mg/m3);有组织甲苯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077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5.2×10-4kg/h,环氧氯丙烷未检出,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其他行业Ⅱ时段、表2限值要求(5mg/m3、10mg/m3)。 | |
| 3 | 采取DCS集散控制系统,定期进行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 | 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标准;颗粒物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9标准;酚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标准;厂内无组织NMHC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标准。 | 采取DCS集散控制系统,定期进行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 |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两日监测结果中VOCs浓度最大值为:1.35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6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标准;颗粒物浓度最大值0.464mg/m3,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9标准;酚类未检出,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标准;厂内无组织两日监测结果中NMHC浓度最大值为:1.50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标准。 |
| 1 | 选用噪声较低的设备,设置基础减振等措施,通过距离衰减达到降低噪声的目的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 选用噪声较低的设备,设置基础减振等措施,通过距离衰减达到降低噪声的目的 | 验收监测期间,昼间噪声两日最大值为58(B),夜间噪声两日最大值为49d(B),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3类相关标准要求 |
| 1 |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标准》(GB/T50483-2019)、《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和《石油化工环境保护设计规范》(SH/T3024-2017)等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生产装置区、物料储存区、污水管线、埋地管道、危废暂存库、事故水池、环保设施等区域的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 已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对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防渗措施,可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
| 1 | 固废主要为废气处理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机泵设备等维修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均属于危险废物,危废代码分别为HW49/900-039-49、HW08/900-249-08,依托厂区现有危废间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均属于危险废物,依托厂区现有危废间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 1 | 企业须设置完善的三级防控体系,并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建设相配套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健全环境应急指挥系统,****园区的风险应急联动机制,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和防范能力 | 针对厂内的环境风险物质和环境风险单元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生态环境局备案(备案编号:370322-2023-053-H);企业现场配备了消防水炮、灭火器等应急物资。厂内建设了完善的三级防控体系。 一级防控措施:生产装置区周边设置收集口及罐区围堰。 二级防控措施:项目事****工厂区一座3000m3事故水池,事故水池容积能够满足本项目事故废水的收集和暂存需求。 三级防控措施:雨水排放口前设置切断阀门,确保事故时废水不出厂。 |
| 辅助工程、公用工程、风险防控部分依托现有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与环评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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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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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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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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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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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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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