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电力梧州藤县同心100MW风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审批
广西-梧州-藤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0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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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华润新****公司
****0400MAA7BFK93T章靖
莫秉湖**壮族自治区**市**
**壮族自治区**市**藤州镇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华润电力******100MW风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2021版本:090-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D4415-D4415-风力发电
**壮族自治区**市**
经度:110.99759,110.95639,111.02246,111.10843 纬度: 23.2133,23.17263,23.15317,23.15706****审批局
2022-09-15
梧审批环评字〔2022〕35号
68600.93
568华润新****公司
****0400MAA7BFK93T华润新****公司
****0400MAA7BFK93T******公司
914********118936M2025-05-01
2026-03-112026-04-07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311n5ags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0台单机容量为4500kW的风电机组和11台单机容量为5000kW的风电机组7台单机容量为5000kW的风电机组,5台单机容量为5560kW的风电机组,6台单机容量为6250kW的风电机组,F06按电网限发4.7MW
实际建设取消了环评规划设计中的A07、A08、A09、A11、A21共计5个风电机组点位,并在原风电机组点位A22向东延申4.188公里设置新的风机点位ZX03。F06按电网限发4.7MW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00MW100M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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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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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污染影响措施 (1)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调节池和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接触氧化法)处理后出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绿地灌溉水质》(GB/T 25499-2010)的要求,之后用于站内及边坡绿化。 (2)在风机的叶片的绝缘子上涂上能吸引鸟类注意力的反射紫外线涂层和红色警戒色,避免白天鸟类撞击风机。 (3)制定风险事故应急制度,如发生主变故障排油、火灾等事故,最大限度减缓对环境造成污染。 (4)加强运行管理,制定定期检查方案。 (5)工程运行后开展生态监测和巡护工作。 (6)根据工程分析,110kV升压站单台主变事故油的最大排放量约为20t/次(事故油的排放量约22.5m3)。**风电场升压站内设置有一座专用事故油池,有效容积为90m3,可满足主变事故排油需要。 2、植物保护措施 (1)优化施工道路的布设,尽可能减短施工道路长度,施工道路不要从成片的植被较好的区域穿过;必须穿越林地时,尽量选择在森林的边缘穿过,以避免形成新的隔离带。拟建工程位于海拔较高的山丘,修建施工道路时,尽量利用原有的道路,施工道路和场内道路的修建永临结合,减少通道的开辟。道路具体设计中应尽量收缩道路边坡,优化线形,尽可能地少占用林地,降低对植被的破坏。 (2)施工活动要保证在征地红线范围内进行,在不影响交通运输的前提下,吊装平台、临时施工占地应尽量选择在场内道路区,或缩小范围,以减少对草地和林地的占用。工程临时堆土场、临建施工区、材料堆场等临时占地应当尽量选在植被较好的林地之外,最好选择植被覆盖较少的灌丛或荒地,以减少对林地的损破坏。 (3****风电场的风机、吊装平台和道路开挖填筑边坡较多,是土料随意滑落、土壤流失的重要部位,边坡可视性显著,因此需做好边坡防护工作。施工期应尽可能减少土石方的开挖以及树木的砍伐,减少施工弃渣量的产生;及时清除多余的土方和石料,严禁就地倾倒覆压植被,同时采取护坡、挡土墙等防护措施;在借土填筑路基时,做好填挖平衡;就近利用洼地、道路内弯堆积废方并做好挡墙等水土保持设施。 (4)在工程施工开挖及弃渣前,需注意剥离并妥善保存施工占地区的表土,待工程完工后再用于恢复绿化或复垦。 (5)对被工程占用的林地,建议林业部门根据当地林业发展规划,在本行政区域内进行造林补偿,保证现有林地面积不减少。 (6)在施工结束后,建设单位应委托资质单位编制生态修复方案,并按照方案开展施工场地植被恢复专项工程建设。植被恢复应以恢复至施工前原貌为远期目标,采用项目区内常见乔、灌、草物种,参照修复区域周边群落结构特征进行植被群落重建。植被恢复时,注意避免选取单一植物进行植被恢复,应选择本地适生的树、草种,注意“乔灌草”结合。 (7)对于道路施工形成的裸露坡面,需采取以下景观恢复措施:骨架植草护坡。 3、动物保护措施 (1)施工场地设置避让茂密或具有一定原生性的林木或灌木区域。 (2)施工活动避让冲沟、洼地等两栖动物的栖息地。 (3)通过宣传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树立宣传牌、警示牌,明令禁止施工人员和外来人员捕猎野生动物。 (4)施工期、运营期尽量控制光源使用量,照明的设备加装必要的遮光设施;在风机的叶片、塔架的护套上涂上能吸引鸟类注意力的反射紫外线涂层和颜色醒目的警戒色(橙红与白色相间),避免鸟类撞击风机。 (5)对工人进行保护鸟类的教育,禁止捕捉鸟类,发现异常鸟撞事件后要及时报告给鸟类监测部门。 4、3.4.4.饮用水源保护区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前应**水源保护区主管部门对保护区分区范围进行准确界定,严格划定施工范围,控制临时占地和施工便道数量,不得擅自扩大范围。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设置施工营地、弃渣场、临时堆土场、砂石料堆放点等,不在保护区范围内挖沙、取土。在**镇杜塘、公湖水源地边界设立警示牌,提醒施工人员注意保护水源。 (2)加强施工管理,禁止施工人员向水体中倾倒固体废物,禁止施工人员在保护区水体进行捕鱼、游泳等活动,不得损坏保护区内警示标志、界线牌等水源保护设施。 (3)优化施工组织,在水源地内的风机、场内道路等设施,其表土、基础开挖等施工安排在非雨季进行,分段(个)施工,边挖边采取防护,不能大面积开挖后再进行防护,施工开挖面土层及时夯实,施工开挖边坡在雨季用苫布进行遮盖。 (4)在水源地内的风机塔(F08、F09、F10、F12、F14)施工场地四周设置雨水截(排)水沟、导流沟、沉淀池等,沉淀池出口铺设土工布。施工场地雨季地表径流被截(排)水沟截留,汇入沉淀池沉淀、过滤后,使用专业吸污车抽取运至水源保护区汇水范围外处理。 (5)道路施工分段进行,施工期间加强施工管理,严格限制施工范围,禁止将堆料场、临时堆土场等临时施工占地布置在水源地保护区汇水范围内;同时,施工开挖面土层及时夯实,施工开挖边坡在雨季用苫布进行遮盖。施工前在路堑坡面以上修建截水沟,将上方向的雨水拦截,避免对道路施工开挖面冲刷形成泥水;在路堤坡面下方向设置排水沟,在汇水处设置沉淀池,沉淀池排放口设置土工布对排水进行过滤;在道路路堑一侧、与山体相接处设置排水边沟,将汇水引入路堤坡面侧的沉淀池处理。场内道路施工期汇水经沉淀池处理后,使用专业吸污车抽取运至水源保护区汇水范围外处理。 (6)禁止将堆料场、临时堆土场等临时施工占地布置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 (7)施工期,在临时堆土场四周修建截(排)水沟。使雨季地表径流被截留后随施工场地地表径流一起汇入沉淀池,经沉淀池初步沉淀、过滤后,施工汇水用于场地喷洒降尘。 (8)位于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F08、F09、F10、F12、F14风机塔及部分道路占地区域设置永久截(排)水沟、导流涵管、沉淀池、事故应急池,雨季汇水经沉淀处理后,汇水向背向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的一侧。 (9)值班人员对风机设备进行定期检查,有效防止滴、漏现象发生。 (10)风电设备检修委托有资质的****公司进行,废旧机油、废弃含油抹布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1、污染影响措施 (1)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调节池和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接触氧化法)处理后出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绿地灌溉水质》(GB/T 25499-2010)的要求,之后用于站内及边坡绿化。 (2)在风机的叶片的绝缘子上涂上能吸引鸟类注意力的反射紫外线涂层和红色警戒色,避免白天鸟类撞击风机。 (3)制定风险事故应急制度,如发生主变故障排油、火灾等事故,最大限度减缓对环境造成污染。 (4)加强运行管理,制定定期检查方案。 (5)工程运行后开展生态监测和巡护工作。 (6)根据工程分析,110kV升压站单台主变事故油的最大排放量约为20t/次(事故油的排放量约22.5m3)。**风电场升压站内设置有一座专用事故油池,有效容积为90m3,可满足主变事故排油需要。 2、植物保护措施 (1)优化施工道路的布设,尽可能减短施工道路长度,施工道路不要从成片的植被较好的区域穿过;必须穿越林地时,尽量选择在森林的边缘穿过,以避免形成新的隔离带。拟建工程位于海拔较高的山丘,修建施工道路时,尽量利用原有的道路,施工道路和场内道路的修建永临结合,减少通道的开辟。道路具体设计中应尽量收缩道路边坡,优化线形,尽可能地少占用林地,降低对植被的破坏。 (2)施工活动要保证在征地红线范围内进行,在不影响交通运输的前提下,吊装平台、临时施工占地应尽量选择在场内道路区,或缩小范围,以减少对草地和林地的占用。工程临时堆土场、临建施工区、材料堆场等临时占地应当尽量选在植被较好的林地之外,最好选择植被覆盖较少的灌丛或荒地,以减少对林地的损破坏。 (3****风电场的风机、吊装平台和道路开挖填筑边坡较多,是土料随意滑落、土壤流失的重要部位,边坡可视性显著,因此需做好边坡防护工作。施工期应尽可能减少土石方的开挖以及树木的砍伐,减少施工弃渣量的产生;及时清除多余的土方和石料,严禁就地倾倒覆压植被,同时采取护坡、挡土墙等防护措施;在借土填筑路基时,做好填挖平衡;就近利用洼地、道路内弯堆积废方并做好挡墙等水土保持设施。 (4)在工程施工开挖及弃渣前,需注意剥离并妥善保存施工占地区的表土,待工程完工后再用于恢复绿化或复垦。 (5)对被工程占用的林地,建议林业部门根据当地林业发展规划,在本行政区域内进行造林补偿,保证现有林地面积不减少。 (6)在施工结束后,建设单位应委托资质单位编制生态修复方案,并按照方案开展施工场地植被恢复专项工程建设。植被恢复应以恢复至施工前原貌为远期目标,采用项目区内常见乔、灌、草物种,参照修复区域周边群落结构特征进行植被群落重建。植被恢复时,注意避免选取单一植物进行植被恢复,应选择本地适生的树、草种,注意“乔灌草”结合。 (7)对于道路施工形成的裸露坡面,需采取以下景观恢复措施:骨架植草护坡。 3、动物保护措施 (1)施工场地设置避让茂密或具有一定原生性的林木或灌木区域。 (2)施工活动避让冲沟、洼地等两栖动物的栖息地。 (3)通过宣传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树立宣传牌、警示牌,明令禁止施工人员和外来人员捕猎野生动物。 (4)施工期、运营期尽量控制光源使用量,照明的设备加装必要的遮光设施;在风机的叶片、塔架的护套上涂上能吸引鸟类注意力的反射紫外线涂层和颜色醒目的警戒色(橙红与白色相间),避免鸟类撞击风机。 (5)对工人进行保护鸟类的教育,禁止捕捉鸟类,发现异常鸟撞事件后要及时报告给鸟类监测部门。 4、3.4.4.饮用水源保护区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前应**水源保护区主管部门对保护区分区范围进行准确界定,严格划定施工范围,控制临时占地和施工便道数量,不得擅自扩大范围。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设置施工营地、弃渣场、临时堆土场、砂石料堆放点等,不在保护区范围内挖沙、取土。在**镇杜塘、公湖水源地边界设立警示牌,提醒施工人员注意保护水源。 (2)加强施工管理,禁止施工人员向水体中倾倒固体废物,禁止施工人员在保护区水体进行捕鱼、游泳等活动,不得损坏保护区内警示标志、界线牌等水源保护设施。 (3)优化施工组织,在水源地内的风机、场内道路等设施,其表土、基础开挖等施工安排在非雨季进行,分段(个)施工,边挖边采取防护,不能大面积开挖后再进行防护,施工开挖面土层及时夯实,施工开挖边坡在雨季用苫布进行遮盖。 (4)在水源地内的风机塔(F08、F09、F10、F12、F14)施工场地四周设置雨水截(排)水沟、导流沟、沉淀池等,沉淀池出口铺设土工布。施工场地雨季地表径流被截(排)水沟截留,汇入沉淀池沉淀、过滤后,使用专业吸污车抽取运至水源保护区汇水范围外处理。 (5)道路施工分段进行,施工期间加强施工管理,严格限制施工范围,禁止将堆料场、临时堆土场等临时施工占地布置在水源地保护区汇水范围内;同时,施工开挖面土层及时夯实,施工开挖边坡在雨季用苫布进行遮盖。施工前在路堑坡面以上修建截水沟,将上方向的雨水拦截,避免对道路施工开挖面冲刷形成泥水;在路堤坡面下方向设置排水沟,在汇水处设置沉淀池,沉淀池排放口设置土工布对排水进行过滤;在道路路堑一侧、与山体相接处设置排水边沟,将汇水引入路堤坡面侧的沉淀池处理。场内道路施工期汇水经沉淀池处理后,使用专业吸污车抽取运至水源保护区汇水范围外处理。 (6)禁止将堆料场、临时堆土场等临时施工占地布置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 (7)施工期,在临时堆土场四周修建截(排)水沟。使雨季地表径流被截留后随施工场地地表径流一起汇入沉淀池,经沉淀池初步沉淀、过滤后,施工汇水用于场地喷洒降尘。 (8)位于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F08、F09、F10、F12、F14风机塔及部分道路占地区域设置永久截(排)水沟、导流涵管、沉淀池、事故应急池,雨季汇水经沉淀处理后,汇水向背向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的一侧。 (9)值班人员对风机设备进行定期检查,有效防止滴、漏现象发生。 (10)风电设备检修委托有资质的****公司进行,废旧机油、废弃含油抹布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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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严格落实《报告书》针对项目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提出的各项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2、按《报告书》落实施工期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升压站内生****设备处理达到相关要求后,回用于升压站站内及边坡绿化,不外排。 3、严格落实防治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污染等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升压站的工频电场、磁感应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规定的限值要求。 4、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合理布置,确保风电场110kV升压站边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5、按《报告书》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处置措施。危险废物必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要求临时贮存并及时送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理,防止造成二次污染。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环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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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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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及1座化粪池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绿地灌溉水质》(GB/T 25499-2010) 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及1座化粪池 监测达标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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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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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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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绿化恢复绿化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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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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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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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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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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