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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桂山岛保障房市政配套工程石方余渣资产评估服务项目之二 | ||
|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
| 1.项目概述:桂山岛保障房市政配套工程位于**市桂山岛,共建设2条**道路、2条改造道路及1条排洪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管线工程(给水、污水、雨水、电力通信)、照明、安监、交通、截洪沟、海绵城市、苗木迁移及管线迁改工程等。本项目涉及处置石方余渣约28239.74立方米(暂定)。现需对该项目剩余石方余渣**开展资产评估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石方余渣方量及总/单价、、处置后收益等(以**市相关规定为准)。 2.服务要求:(1)需配合招标人到现场清点材料,对砂石土余渣开展相关评估工作并出具评估报告并解答招标人或被评估对象的相关疑问,评估内容具体以实际为准。本项目共需委托不少于两家具有资产评估资质的机构按照《资产评估法》完成资产评估工作; (2)文件编制深度必须达到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行业技术规范及标准所要求的深度; (3)评估工作需考虑石料不得在施工现场设置碎石生产线进行碎石加工; (4)评估工作需考虑现场不得堆放弃砂石土方; (5)本项目拟评估依据为相关设计图纸、地勘报告等,由于地勘报告并不能完全反映地下砂石土情况,评估公司需自行考虑评估风险,自行对评估结果负责; (6)中标人提供6套纸质盖章版的评估报告及技术说明和1份电子版(注:刻盘电子版文件,图纸提供dwg格式文件,说明文本提供doc格式文件,表格提供excel或doc格式文件); (7)中标人须具备资产评估资质,中标后需按《中华人民**国资产评估法》开展评估工作,须出具经中标人盖章、经办资产评估师签字签章****协会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 3.投标人可自行踏勘本项目现场,现场踏勘联系人:罗经理138****6570。 | ||
| 否 | ||
| 其他 | ||
| 资质(资格)要求、备案要求 | ||
| 须出具经中标人盖章、经办资产评估师签字签章****协会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 | ||
| 无 | ||
| 合同签订后,中标人须于7个工作日内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初稿,并经招标人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正式版评估报告。 | ||
| ¥4,500元 至 ¥1元 | ||
| 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包干合同. | ||
| 否 | ||
| 否 | ||
| 2026-04-13 17: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