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打击走私工作中查获无主货物暂行处理办法》(云政发〔2014〕53号)等规定现公告如下:
1.瑞公(打私)移送字〔2026〕5号:2026年2月4日12时40分,******局****派出所民警在**市户育乡武甸后山,查获无合法来源黄牛1头(246kg)。
2.瑞公(打私)移送字〔2026〕11号:2026年2月17日15时30分,******局****派出所民警在****村委会武甸后山,查获无合法来源水牛2头(868kg)。
3.瑞公(打私)移送字〔2026〕12号:2026年3月8日15时54分,******局****派出所民警在**市户育28号联防所管段7号涵洞附近,查获无合法来源黄牛4头(1722kg)。
4.瑞公(打私)移送字〔2026〕14号:2026年3月27日20时30分,******局****派出所民警在****村委会武甸后山,查获无合法来源黄牛10头(3227kg)。
5.瑞公(打私)移送字〔2026〕15号:2026年3月28日15时30分,******局****派出所民警在****村委会武甸后山,查获无合法来源黄牛2头(651kg)。
6.瑞公(打私)移送字〔2026〕16号:2026年3月29日09时30分,******局****派出所民警在****村委会武甸后山,查获无合法来源水牛1头(359kg)。
7.瑞公(打私)移送字〔2026〕17号:2026年3月29日20时00分,******局****派出所民警在**市弄岛镇等嘎木变所,查获无合法来源黄牛2头(906kg)。
以上货物查获现场无货主,未能提供合法有效地货物来源及运输证明,查获部门已按法律规定实施了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请货主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持上述货物权属及货物来源合法证明****领导小组办公室或****接受调查处理,逾期无人认领的,将按照无主货物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方式:0692-****110
地址:**市人民路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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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