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东胡集镇2026户厕改造工程
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东胡集镇2026户厕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县东胡集镇境内。
2.2工程规模:本项目主要是东胡集镇户厕改造,详见清单及控制价。
2.3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县东胡集镇2026户厕改造工程施工(详见清单及控制价)。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且具有独立法人资质。(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企业的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3.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和资格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指的是: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7其他资格要求
3.7.1 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报名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需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和2026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及其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务合同)。)
3.7.2 企业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与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和2026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及其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务合同)。
说明:1、项目负责人在本次招标工程中不得兼任其他岗位;以其他身份在其它工程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的,同样视为有在建工程。
2、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3.6项,投标人必须提供符合上述条款规定的承诺书(格式自拟),直接编制到投标文件中;承诺书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3、养老保险证明需加盖养老保险部门章或养老保险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章;
(从网站打印的盖有养老保险部门电子章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可视为原件);
4、以上材料复印件必须装订入投标文件中,原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供招标人及评委核查,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不再接受任何资料。凡是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原件核对的材料,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提交,否则其复印件按无效文件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地点:****花园小区15号楼
4.2线上请授权委托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2026年4月09日至2026年4月13日(17:30时前)”将【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在上述时间发送至邮箱:****@qq.com(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所投项目),获取标书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未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无效。
4.3保证金: 9000 元。
4.4本项目报名开始至截止时间:2026年4月09日至2026年4 月13日17时30分。
报名人没有向招标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或其委托代理交易机构有权拒绝其进场和参与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开标时间为2026年 4 月14日15时30分00秒。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递交密封纸质投标文件。
地点为:**县东胡集镇政务大厅二楼会议室
5.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1)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递交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
(2)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均未参加开标会议;
(3)参加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不能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发布公告的媒体:****政府网站(www.****.cn)。
7.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法
7.1 评标委员会将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一中标候选人,次低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7.2 若出现投标报价相同的情况,****委员会现场通过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抽签顺序由投标人代表现场随机抽取。
7.3 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将首先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包括投标人资格、投标保证金、工期、质量标准、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经初步评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不再进入后续的详细评审。
7.4 详细评审阶段,评标委员会将重点核对投标报价的准确性,包括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是否与招标文件一致,综合单价、合价计算是否正确,总价是否与各分项合价之和一致等。如发现投标报价存在算术性错误,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修正原则进行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作为最终投标报价。若投标人拒绝确认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7.5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即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7.6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若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8.注意事项
8.1各投标单位在开标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会议,迟到、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将予以退回。(以上所需材料均必须要原件)
8.2 投标人在本工程投标过程中,不得存在任何资质挂靠、资质出借及投标资料弄虚作假行为,不得参与任何围标、串标行为。如发生上述行为,将承担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8.3 投标人在本工程投标过程中,不得参与任何恶意投诉,如确因相关单位、人员的行为侵犯了投标人的合法利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必须在投诉书上签名,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院内。
联系人: 薛先生
联系电话:150****3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