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中沟北、开放大道东侧地块EPC工程总承包项目部临时便桥洪水影响评价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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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中沟北、开放大道东侧地块EPC工程总承包项目部临时便桥洪水影响评价服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中沟北、开放大道东侧地块EPC工程总承包项目部临时便桥洪水影响评价服务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南中沟北、开放大道东侧地块EPC工程总承包项目部临时便桥洪水影响评价服务。

2、项目地点:南中沟北、开放大道东侧地块。

3、项目规模:约 4.8万元。

4、招标内容及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主要是南中沟北、开放大道东侧地块EPC工程总承包项目部临时便桥洪水影响评价服务,具体主要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国水法》《中华人民**国防洪法》《洪水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技术规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开展工程相关防洪影响评价,包括但不限于:

(1)洪水影响评价相关资料收集整理与分析,及现场勘察;

(2)洪水影响分析计算与评价(壅水、冲刷、河势稳定等);

(3)消除或减轻洪水影响的措施、结论与建议等;

(4)洪水影响评价编制并通过评审;

(5)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最终取得行政许可批复。

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送审稿编制并通过主管部门评审和取得行政许可批复。

6、质量要求:合格,满足现行的《工程测量标准》、《工程测量通用规范》、《中华人民**国防洪法》、《洪水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和《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技术规程》等法律法规相关要求,且通过项目地相关行政主管审批部门技术的审核。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履行合同能力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投标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6年1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 1 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标书代写

(4)投标人自2023年3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一项类似洪水影响评价或水利相关咨询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水利部门的批复文件复印件)。

2、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被**市****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标书代写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

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以上第2、3项投标时无须提供相关证明,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给招标人核验。

4、投标人有串标、弄虚作假行为的,投标保证金不退。

5、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与分包。

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公司,****公司,不予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法人代表为同****公司,不予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开标前必须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标书代写

五、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玖佰元整 (¥900.00 元),建议使用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银行****银行汇票或保单或保函、电汇、转账、支票、信用承诺函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除现金外),且开标时需提供相关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具体形式由投标人自主选择。标书代写

开户名:****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公司****营业部

帐 号:311********201****5368

注:(1)投标****银行****银行汇票或保单或保函或支票等缴纳方式的须提供纸质原件,如采用电子保函(保单)、电汇、转账等缴纳方式的须提供电子保函(保单)、电汇、转账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直接交给招标人。投标人如未按文件约定提供有效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省企业信用评价指引(试行)》(苏信用办[2021] 17号)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投标人免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时需提供经市发展改革委(市信用办)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且信用报告概述页等内容通过“信用**网”可查证(需提供查询截图)。

(3****审批局等四部门印发的《关于规范投标保函保单应用及试行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的通知》(盐行审发〔2023〕27号)、《关于继续推行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的通知》(盐行审发〔2024〕10号)精神,本项目接受信用良好的投标人以“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格式参照第六章中的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格式)方式替代投标保证金。使用“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时将“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一并提交给招标人,除法定例外情况,在投标有效期内不得撤销撤回。采用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的,不免除投标人违法、违规、违约责任的义务。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履约保证金交纳后无息退还。

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提供AA及以上第三方信用报告的,投标单位应支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给招标人):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人撤回或撤销投标。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干扰正常招、投标秩序。

(3)投标人相互围标、串标的。

(4)投标人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

(5)投标人中标后拒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6)应予没收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4、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银行转帐、电汇、网汇方式或者经过招标人认可的履约保函、保险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最迟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交纳,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履约保证金于本项目服务期结束后且无违约情况方可无息退还。

六、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七、招标文件的领取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携带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到****(地址:向海路与**路交叉口往南约150****中心1号楼3楼327室;联系人:吴工,联系电话:181****6580,邮箱:****@qq.com)报名并交纳工本费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无效,招标文件售后概不退还。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4 月16 日18 时 00分。标书代写

八、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招标人:****

地 址:向海路与**路交叉口往南约150****中心1号楼2楼

联系人:侯先生

电 话:188****0059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向海路与**路交叉口往南约150****中心1号楼3楼

联系人:吴工

电话:181****6580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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