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

审批
宁夏-固原-隆德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0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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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发文时间 2026-04-09
发布机构 ****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
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

******公司:

你(单位)于2026年2月24日提出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期限届满重新许可的申请,经审查,你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中华人民**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客运站管理规定》的规定的条件,经2026年3月27日**市****支队第4次队务会、2026年4月2日****党组研究,决定准予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行政许可。请按下列要求从事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活动:

起 讫 地:** 至 潮湖

常用路线: 青兰高速、福银高速 、京藏高速

备用路线: G312、G344、G109

中途停靠站点:**、**、**、**、**

日发班次下限: 2

固运班字: 1371、1372、1373、1374号

车辆数量及要求: 原经营车辆(与所申请客运班线类型相适应的企业自有车辆,严禁挂靠经营)

经营期限: 自2026年04月01日起至2031年03月31日止.

特殊情况签注: 线路公司 √ 农村道路客运 □

营运线路长度在800公里以上的客运班线□

请于2026年4月15日前按上述要求落实拟投入车辆承诺,然后办理相关手续。在车辆营运前,应当落实聘用驾驶员承诺和进站承诺。未按规定要求落实拟投入车辆承诺、聘用驾驶员或者进站承诺的,将撤销本经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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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6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