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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 | 文号 | 梅发改价格〔2026〕6号 |
| 发布机构 | **** | 生成日期 | 2026-04-07 |
| 标题 | ********客运站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 有效性 | 有效 |
| 内容概述 | ********客运站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 ||
********公司:
你司《********公司****客运站停车场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榕发改价格〔2022〕64号)和《********政府定价管理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梅发改价格〔2018〕21号)规定,经研究,****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 标准 | 24小时 最高收费 | ||
| 计 时 收 费 | 30分钟内(含30分钟)免费 | 超过1.5小时后,白天:2元/小时,夜间:1元/小时 | 25元 |
| 30分钟以上至1.5小时(含本数)5元/辆次 | |||
| 说 明 | 1、白天与夜间时段划分:白天(7:30-19:30),夜间(19:30-次日7:30); 2、1.5小时后以1小时为一个计费单位(不足一个计费单位的按一个计费单位计算); 3、在一个计费时间单位内,遇到停车时间跨白天和夜间两个时间段的,白天进场的车辆按白天的标准计费,夜间进场的车辆按夜间的标准计费; 4、小型车按上述停车收费标准收取,中型车和大型车分别按上述停车分类收费标准的2倍和3倍收取。 | ||
停车服务收费的其他相关规定按榕发改价格〔2022〕64号和梅发改价格〔2018〕21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对新能源汽车停车服务收费优惠政策按《****关于新能源汽车停车服务收费优惠政策的补充通知》(梅发改价格〔2023〕11号)规定执行。
三、****停车场收费公示工作,在停车场醒目位置公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优惠政策情况、收费依据等相关内容,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本批复自2026年4月10日起执行。今后,如遇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规定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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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