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核定闽清客运站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审批
福建-福州-闽清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0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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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文号 梅发改价格〔2026〕6号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2026-04-07
标题 ********客运站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客运站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客运站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6-04-09 15:00

********公司:

你司《********公司****客运站停车场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榕发改价格〔2022〕64号)和《********政府定价管理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梅发改价格〔2018〕21号)规定,经研究,****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标准

24小时

最高收费

30分钟内(含30分钟)免费

超过1.5小时后,白天:2元/小时,夜间:1元/小时

25元

30分钟以上至1.5小时(含本数)5元/辆次

1、白天与夜间时段划分:白天(7:30-19:30),夜间(19:30-次日7:30);

2、1.5小时后以1小时为一个计费单位(不足一个计费单位的按一个计费单位计算);

3、在一个计费时间单位内,遇到停车时间跨白天和夜间两个时间段的,白天进场的车辆按白天的标准计费,夜间进场的车辆按夜间的标准计费;

4、小型车按上述停车收费标准收取,中型车和大型车分别按上述停车分类收费标准的2倍和3倍收取。

停车服务收费的其他相关规定按榕发改价格〔2022〕64号和梅发改价格〔2018〕21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对新能源汽车停车服务收费优惠政策按《****关于新能源汽车停车服务收费优惠政策的补充通知》(梅发改价格〔2023〕11号)规定执行。

三、****停车场收费公示工作,在停车场醒目位置公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优惠政策情况、收费依据等相关内容,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本批复自2026年4月10日起执行。今后,如遇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规定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执行。

****

202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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