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4月9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6年4月9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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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鄂尔****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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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所在地 | 建设 单位 | 环评 单位 | 项目基本情况 | 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情况 |
| 1 | 苏里格气田2025年苏25-3-10等45口天然气井及附属管线开发建设项目 | **市** | ****集团****公司****公司 | **市则渊****公司 | 项目概况:本次工程位于**自治区**市**,为弥补苏25、苏76区块递减产能,项目拟部署井场18座,建设钻井45口(其中**钻井44口,改造现有钻井1口);**采气管线11条,总长度9.261km;**进场道路7399.69m;同时配套建设通信、自控工程等配套辅助工程。本次工程共部署产能1.7885×108m3/a,弥补递减产能维持苏25区块5×108m3/a、苏76区块6×108m3/a产能保持不变。 | (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①生态环境影响避让措施。井位布设中,要严格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考虑避让措施。工程占地应以区内未利用地为主,以减轻对环境的影响。施工过程中,发现有野生动物的栖息地时,应尽量避开,不得干扰和破坏野生动物的栖息、活动场所。②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各类施建设施工期,要采取尽量少占地,少破坏植被的原则;尽量缩小施工范围,特别是在流动沙丘段施工时,尽量缩小破土、毁林宽度。对于施工过程中破坏的植被,要制定补偿措施,进行补偿。在开挖地表、平整土地时,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回填措施”,以恢复提高植被恢复速度;对施工中产生的临时堆土和弃渣采取编织袋挡土墙临时拦挡;施工结束后,对管沟及时进行回填平整;对临时占地及弃土(渣)坡面在第一个播种季节进行植被恢复或者平整土地,恢复原有用地性质,临时用地林草植被恢复率100%,恢复区植被覆盖度不低于周边平均水平(评价区遥感解译植被覆盖度为49%)。制定严格的施工操作规范,相对固定伴行公路,减少风蚀面,严禁施工车辆随意开辟施工便道,严禁随意砍伐植被。2.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井场、道路、管线植被的抚育、补种工作,提高井场植被覆盖度,临时用地林草植被恢复率100%,恢复区植被覆盖度不低于周边平均水平(评价区遥感解译植被覆盖度为49%),土地沙化面积不扩大。 3.退役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气井退役后,应立即将打开的气层和井口封闭,并拆除井场采气设备及围墙,挖松夯实和固化的地面,并对井场土地进行平整、覆土、植被恢复。根据立地条件和因地制宜原则,对生态环境进行恢复和重建,井场、道路的永久占地要进行生态恢复,要及时恢复原有植被和生态景观,****开发区与区域生态景观和谐一致。 (二)地下水环境及土壤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1)源头管控。钻井泥浆采用不落地工艺,对废液收集罐进行严格的防渗处理,同时在使用的过程中加强对废液收集罐的巡视和维护。(2)分区防渗。①简单防渗区:生活区采用的野营房为钢制结构,防渗性能良好,可设置为简单污染防渗区。②一般防渗区:材料库、生活污水罐地面,防渗等级不低于Mb≥1.5m厚黏土,K≤1×10-7cm/s的防渗性能。③重点防渗区:柴油储罐罐区、井场钻井区域、泥浆不落地区域、罐区、放喷液储罐地面等区域,防渗等级不低于Mb≥6.0m厚黏土,K≤1×10-7cm/s的防渗性能。④危废暂存间: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规定: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或至少2mm厚**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 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运营期井场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为加强管理,定期对井口压力温度、地层压力温度和井筒流温流压、井筒腐蚀性进行监测。管线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为从防腐、阴极保护和定期探伤三个方面来降低管线“跑、冒、滴、漏”。 结合工程的污染情况及敏感目标分布情况,本次评价共布设了地下水水质监控井26眼,其中苏25区块布设13眼、苏76区块布设13眼,均为利用现有井,监测频次:每年监测2次,监测因子为:石油类、石油烃(C6~C9)、石油烃(C10~C40)、汞、砷、六价铬、钡。当监测指标出现异常时,按照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164-2020)的附录F中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特征项目开展监测。土壤跟踪监测:本次设置土壤监测点21个表层样监测点,其中苏25区块布设12个、苏76区块布设9个,主要布置在集气站、井场占地范围内和范围外,监测频次:每年监测1次,监测因子为:pH、石油类、石油烃(C6~C9)、石油烃(C10~C40)、汞、砷、六价铬、土壤盐分含量。当监测指标出现异常时,按照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的表1中的污染物项目开展监测。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钻井废水、压裂返排液和放喷废液、生活污水。报告书提出,钻井废水全部存放于井场废水储存罐中,用于钻井泥浆配制,循环利用,不外排。压裂返排液及放喷废液压裂进行统一收集,储罐储存,储存率100%,压裂返排液和放空废液经沉淀处理,达到回用条件后回用于下一口井压裂液配置,回用率可达70%,剩余无法回用的30%定期送有****处理厂集中处理,不外排。管道施工分段进行,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食宿依托附近村镇;井场施工将在施工场地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生活污水罐暂存,****处理厂处理。运营期不新增劳动定员,无生活污水新增;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天然气中携带的气田水全部依托苏25、苏76区块现有集气站分离后,排入集气站内的采出水罐暂存,****处理厂处理,最终达到《气田水注入技术要求》(SY/T6596-2016)和《气田水回注技术规范》(Q/SY01004-2016)水质要求后回注,不外排。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场地,高噪声设备集中于场地中部,远离敏感点,利用噪声的距离衰减作用;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合理安排施工车辆运输路线及运输时段,避免噪声扰民。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场界噪声可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相关要求。采取的措施为设备选型尽可能选择低噪声设备,从源头上进行控制。根据预测结果可知,井场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要求。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机油、废油桶、废防渗材料、废弃钻井泥浆、钻井岩屑、废采气树、废弃包装物、工程垃圾、清管废渣以及生活垃圾。废机油、废油桶收集后暂存于钻井井场的移动式危废贮存点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沾染废矿物油的废防渗材料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钻井井场的移动式危废贮存点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未沾染废矿物油的废防渗材料为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采用泥浆不落地技术工艺,废弃钻井泥浆、岩屑集中收集,钻井泥浆上清液用于重新配制钻井液,回用于钻井,固相排入岩屑储存箱内,最终交由有****处理厂进行处置;废采气树由建设单位回收利用;废弃包装物为一般固废,****回收部门;工程垃圾全部回填施工场地综合利用或送至建筑垃圾处置场处置;清管废渣集中收集后****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不直接外排。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井场产生的废蓄电池。 (六)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扬尘控制措施主要包括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作业面积,加盖篷布,适量洒水等;施工机械车辆尾气防治措施主要是加强维护和保养;钻井过程采用柴油应符合《普通柴油》(GB252-2013)的优质轻柴油,减少柴油机燃料燃烧废气排放;放喷天然气采用放喷燃烧罐燃烧排放;焊接作业应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焊接材料。施工期颗粒物、SO2、NOx周界外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施工期柴油发电机污染物排放满足《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及修改单中表2第三阶段污染物排放限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