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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医保局,**市、**县人社局,****中心,****医疗机构:
我省牵头开展的超声刀头和预充式导管冲洗器等两类医用耗材接续采购首年采购期已于2026年3月14日结束,现将《****关于做好超声刀头和预充式导管冲洗器等两类医用耗材接续采购第二年采购协议签订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6〕7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请各县(市、区)医保局、**市人社局、**县人社局及时将文件传达至已填报第二年****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按要求做好采购协议签订工作,同时做好协议签订的后续监管工作,确保采购期内完成协议采购量。
二、第二采购年自2026年3月15日至2026年12月31日,自2026年3月15日起医疗机构中选产品的采购量一并纳入本年度协议量统计。
三、请各医疗机构按要求做好协议签订工作,要畅通中选产品进院渠道,协议期内优先使用中选产品,并根据采购协议约定,在协议期内完成本机构已报量产品的协议采购量。医疗机构作为结算回款第一责任人,应及时结清货款,结清时间不得超过交货验收合格后次月底。
四、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和相关部门反映。
附件:****关于做好超声刀头和预充式导管冲洗器等两类医用耗材接续采购第二年采购协 议签订工作的通知.pdf
****保障局
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