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桥集成电路配套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项目东区---基础设施一期项目设计答疑澄清公告第1次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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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桥集成电路配套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项目**---基础设施一期项目设计答疑澄清公告第1次

新桥集成电路配套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项目**---基础设施一期项目设计招标文件补疑

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1、招标文件第33页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人员最低要求)中“交通专业具有交通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问:**省建设序列****建设厅组织,高级职称评定序列中没有交通专业,****建设厅交通专业高级职称均按“城市规划或市政道桥专业”评定。请问提供“毕业证书(交通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证书(市政道桥专业)”是否可以视为满足要求

答:满足要求。

2、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招标人为****,而电子保函办理平台(**公共**交易平台(**省**市) “电子保函”)显示本项目招标人为**海恒****公司。招标文件规定本项目可以办理投标电子保函。请问在该平台办理的投标电子保函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答:符合要求,中标后如出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在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 7 日内将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保证金足额缴纳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3、招标文件第二章附录5中“招标公告中要求的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应当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如要求)”删除。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地 址:****开发区翠微路 1710 号

联系人:陆工

电 话:0551-****8928

代理机构:****

地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项目负责人:秦晓栋

联系方式:0551-****3831、****3930

2026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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