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年第31号令)等法规要求,为扎实做好**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区节能和碳排放管理水平,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服务机构。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二、报名事宜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邮寄报名两种方式。
(二)报名时间:2026年4月9日-2026年4月16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名地点:**省******人民政府大楼15楼1513办公室。
(四)报名材料:1.营业执照;2.资质证明材料;3.机构(专家团队和工作业绩)介绍;4.节能审查服务工作报价单;5.服务质量及真实性承诺书;6.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报名机构须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报名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三、服务年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四、遴选规则
****发改局将组织专门人员对报名机构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单个项目的节能评审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如多家机构报价相同,则再综合考虑机构的单位资质、专家团队、工作业绩和服务质量等因素择优进行排序。评选前5家评审服务机构进入**区2026—2027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服务机构库预选对象,如少于5家,则以满足条件的机构数量为准。
五、确定机构库名单
初步遴选结束后,将预选机****改革局信息公开栏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申请机构,经局党委研究同意入选机构库,区发改局与其签订委托合同书。
六、其他事项
(一)报价限价。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5000吨标煤的项目原则上要求召开评审会,评审服务机构出具节能审查意见(含项目碳排放评价结果),报价最高限价5000元/项目。
(二)委托和结算方式。区发改局根据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级对已入库的评审服务机构进行随机抽取,并以书面通知的形式进行项目评审委托;抽取过程中严格遵循回避原则,对已参与了该项目节能报告编制或评审等工作的服务机构将不再具备此次评审抽取资格。被委托服务机构的****发改局承担,定期进行结算,评审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收取项目单位的任何费用。
联系方式:胡子豪,0576-****1070;
张莹莎,0576-****1081。
附件:**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服务工作报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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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