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本局3万元以下小型零星修缮项目结算审核管理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证项目结算审核工作的专业性、公正性与时效性,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及诚实信用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结算审核服务合格服务商,建立本局小型零星修缮项目结算审核服务合格服务商库,具体遴选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遴选单位:****
2.项目名称:****小型零星修缮项目结算审核服务合格服务商遴选
3.服务范围:****单项合同金额3万元(不含)以下的各类小型零星修缮项目,涵盖屋面防水修补、墙面地面翻新、水电线路维修、门窗更换维修、室内简易装修、办公设施设备修缮等相关项目的竣工结算审核服务。
4.服务内容:服务商需依据国家、省、市相关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结合项目施工合同、竣工图纸、现场签证单、工程量清单、工程结算书、验收报告等完整资料,开展工程量核对、工程单价审核、费用计取核查、结算金额核减等全流程审核工作,按时出具合法合规、数据准确、要素完整的结算审核报告,并配合遴选单位完成结算审核后续答疑、复核等相关工作。
5.服务期限:3年,自合格服务商入库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计算,服务期满后,遴选单位将根据服务商服务质量、考核情况等,决定是否续聘或重新遴选。
6.入围规则:对有效报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价从低到高依次排序,报价最低的1家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
二、服务商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工程造价咨询、工程结算审核等相关内容。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营状态正常,无停业、吊销、注销等异常情况。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办公设备及固定经营场所,拥有独立的工程造价审核专业团队,能够及时响应本局零星修缮项目结算审核的紧急、零散服务需求。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6个月内存在正常缴纳税收及社保的凭证。
5.参加本次遴选活动前3年内(2023年4月至2026年4月),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工程造价咨询领域的不良执业行为记录。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2.拟指派为本项目服务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不得临时外聘。
3.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服务商将审核业务转包、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三、响应文件编制要求加急标书代写
1.报名材料需一式两份,统一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密封包装,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封面清晰注明项目名称、服务商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未按要求密封、装订的材料视为无效报名材料。
2.具体报名材料清单: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时提供);
(2)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并标注“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3)项目负责人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近3年(2023年4月-2026年4月)小型工程结算审核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复印件或审核报告复印件,不少于2份);
(5)“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截图(查询日期需在本公告发布之后),加盖单位公章;
(6)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不良执业行为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7)结算审核服务报价单(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8)服务商服务承诺函(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详见附件2)。
四、报名及遴选工作安排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4月13日17:30(**时间,逾期送达不予受理)加急标书代写
3.递交地点:**区沪明新村60栋1210室
4.联系人:范先生,联系电话:****603
五、资格审查
遴选单****小组,对报名服务商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严格按照本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逐一核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服务商,不进入后续报价排序环节,遴选单位不单独告知未通过原因。
六、入围确定
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名服务商,直接进入报价排序环节,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确定为合格入围服务商,无报价、报价无效的服务商取消入围资格。
七、结果公示
中标合格服务商名单将在****官方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入库并发出入库通知书。
八、报价要求
1.本项目采用费率+最高限价结合报价方式,以工程项目总造价为计费基数,报价包含审核人工费、交通费、资料费、税费、复核费等完****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遴选单位不再支付任何额外费用。最高不超过1000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3.报价为一次性最终报价,一经提交,不得更改、撤回。报价仅用于本次遴选入围排序,具体项目服务费按本次入围报价的最低价执行,服务期内不作调整。恶意低价报价、虚假报价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及入围资格,且3年内不得参与本局任何服务遴选项目。
3.报价单需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九、服务管理要求
1.入围合格服务商纳入本局结算审核服务备选库,本局3万元以下小型零星修缮项目结算审核服务,将从合格服务商库中随机选取。
2.服务商需在接到审核任务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对接,7个工作日内出具正式结算审核报告,紧急项目需按要求加急完成,不得拖延。
3.遴选单位将对服务商服务质量、工作效率、报告准确性等进行定期考核,若出现审核失误、数据失实、服务拖延、拒不配合工作等违规情形,视情节给予约谈提醒、暂停服务资格,情节严重的直接清退出库,且不再接受其后续报名。
十、其他事项
1.本次遴选不收取报名费、遴选服务费,服务商自行承担报名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2.报名材料需真实有效,若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报名及入围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服务商自行承担。
3.本公告及相关附件内容最终解释权归****所有。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先生,联系电话:0598-****603
联系地址:**区沪明新村60栋121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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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