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自然资明告〔2026〕95号
****基地项目方案调整批前公示的通告
现有****(****酒店****基地规划方案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和《**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须对该项目的规划方案调整进行批前公示,请公众对该项目规划方案调整进行监督,如有任何意见可向我局反馈。
一、申请单位:****
二、项目名称:****基地
三、项目位置:**市**区荷城街道丽景路以南、海田路以东
四、申报类型:规划方案调整
五、项目基本情况:
****基地项目已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根据项目需对规划方案进行调整,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1.门卫室基底面积由原来的176.00平方米调整为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由原来的176.00调整为30.00平方米。
2.门卫室高度由原来的4.15米调整为4.45米。
3.绿地面积由原来的3535.98平方米调整为3577.61平方米;绿地率相对应调整。
4.因门卫室面积修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相对应调整。
5.本次不涉及车间一,车间二,车间三,检修车间,综合楼的坐标,面积,高度和计容面积的修改。
(详见公示附图)
****基地项目方案调整后面积变化情况如下表:单位为平方米
| 原批出建筑面积 | 调整后建筑面积 | 原批出计容面积 | 调整后计容面积 | 原批出基底面积 | 调整后基底面积 | |
| 门卫室 | 176.00 | 30.00 | 176.00 | 30.00 | 176.00 | 30.00 |
| 合计 | 176.00 | 30.00 | 176.00 | 30.00 | 176.00 | 30.00 |
经审核,****基地项目方案调整后各项技术指标、建筑间距及退让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及《**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的相关要求。
六、公示时间:自2026年4月10日至2026年4月19日(10个自然日)
七、公示地点:项目建设现场
八、公示网站:****政府网站(http://www.****.cn/)
九、建言渠道:
1.信函:请邮寄至“**市**区竹园路19号 ******局**分局”,邮编:528500。
2.电子邮件:jsh@gaoming.****.cn
3.联系电话:0757-****0813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无异议。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局
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