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2026年4月****报废车辆处置询价
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5天内。
3、处置主要包括:皖A7QT29小型轿车,经初步市场评估,剩余价值约2200元;皖ABH738小型普通客车,经初步市场评估,剩余价值约2500元;皖AP976P小型轿车,经初步市场评估,剩余价值约2400元。
4、现场勘察:组织勘察。
察看时间:2026年4月15日上午9:00-11:00,如有更改另行通知。
察看地点:****政府院内,另附资产清单如下
| 资产名称 |
购置时间 |
评估价格(元) |
数量 |
总质量 |
处置资产原因 |
| 皖A7QT29小型轿车 |
2010-02-08 |
2200 |
1 |
2115kg |
无维修价值 |
| 皖AP976P小型轿车 |
2011-09-14 |
2400 |
1 |
1995kg |
无维修价值 |
| 皖ABH738小型普通客车 |
2009-11-03 |
2500 |
1 |
2529kg |
无维修价值 |
| 合计 |
3 |
6639kg |
|||
5、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6、本项目将按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询价报价不得低于评估价值,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7、要求询价参与方必须严格按需求进行报价,本次报价为最终报价,报价一经我单位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若报价均未经我单位认可,本次询价终止。
8、报价一经我单位认可,双方签订成交合同,受让方须在合同签订时,将相应价款打入本单位指定的非税专户。
9、书面报价内容及要求:
1.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授权书(见附件1,加盖公章,如法人参加询价无需授权书);
2.报价单(见附件2,加盖公章);
3.承诺函(见附件3,加盖公章);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需装进档案袋或类似档案袋内密封完整(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受让方也可自行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一并装进档案袋或类似档案袋内密封。
二、特别说明1、上述处置的以实物现状为准。
2、标的物存放现场,受让方须自行组织车辆、人员及相关搬运机械至标的物存放现场提取装运标的,标的物相关拆运工作和费用及拆运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须于转让价款付清后5日内将所转让物资拆除并运输完毕。
3、标的物的拆除、清运等工作须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并服从转让方有关工作时间、人员、物品出入及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现场监督与管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询价时间及地点1.询价时间:2026年4月16日下午15:00。
2.询价地点:****会议室(北楼四楼)
3.联系人:黄志斌,联系电话:0551-****7916(工作日:8:30-11:30,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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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