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设备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第一标段:
3.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工程施工资质,
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
的设计能力;
(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
总承包三级和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
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
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未担任其他
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的高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土木
工程师(水利水电)执业资格。
(3)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未担任其他在施
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施工项目负责人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同时兼任。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
律约束力,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
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