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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和法规文件要求,******公司委托****编制《******市**县上十二份子金矿12万吨/年露天采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事宜现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市**县上十二份子金矿12万吨/年露天采矿技改项目。
项目选址:位于**市**县**镇冯湾村上十二份子北。
建设内容:****金矿的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生产能力12.00万吨/年,**面积0.28平方公里。采矿许可证垂直标高范围是1437米至1265米。开采有效期限:自2023年7月31日至2030年1月30日。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地址:**市**县**镇冯湾村上十二份子北
联系人:赵矿长 联系电话:133****5551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9122449069.docx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公众可直接填写公众意见表,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
2、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3、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公众可以依法另行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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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