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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情况
应招标人要求,本项目中止。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公司递交书面形式的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事实依据及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3)异议函应由异议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若异议提出者为与本项目具备其他利害关系的自然人,应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和本人签字的异议函。
采购代理机构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如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的,采购代理机构应给异议人书面说明原因。作出答复前,将暂停采购活动。
异议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项目单位的采购监管机构投诉。
三、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地址:**省**市**区昱山路19号
联系人:张园申
电话:173****5808
电子邮件:****@dfiseki.com
2.采购代理机构:无
3.监管机构:****
地址:**省**市**区昱山路19号
联系人:姜小军
电话:138****8466
电子邮件:****@dfisek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