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地点:中拍平台
拍卖时间:2026-04-15 12:00
预展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预展时间:2026-04-07~2026-04-14
受委托,我公司对以下标的按现状进行公开拍卖,具体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第九师167团594.53亩经营地一年期租赁权。起拍价:水地217元/亩。竞价幅度10元/亩。(此价格不含机力费、保险费、折旧费等所有费用,凡是地块已产生犁地、平地等费用的一律先由连队统计结清相关费用再上交租赁费用)。
序号 |
连队 |
地号 |
面积(亩) |
水地面积(亩) |
保证金单价(元) |
金额(元) |
594.53 |
594.53 |
|||||
1 |
7连 |
上1西 |
170.9 |
170.9 |
220 |
37598 |
2 |
7连 |
下1西 |
170 |
170 |
220 |
37400 |
3 |
7连 |
下1西 |
130 |
130 |
220 |
28600 |
4 |
7连 |
下1号 |
13.74 |
13.74 |
220 |
3022.8 |
5 |
5连 |
下3-4 |
25.35 |
25.35 |
220 |
5577 |
6 |
7连 |
下1西 |
84.54 |
84.54 |
220 |
18598.8 |
二、土地租赁期限:
租赁期为一年、标的详细位置、实际面积、种植要求以签订《**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经营性国有经营地承包合同》时勘界的界址点、测量面积及合同内容为准。
三、竞买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本团职工、职工子女、长期在团场生活的社会人员、兵******社、涉农企业等,同等条件下优先本团基干民兵、职工、职工子女;
2.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和现金支付能力。
四、不符合经营地竞拍条件的人员:
对欠缴团场房款和房屋租金者不得参与竞拍,凡在此次竞拍前夫妻双方有欠款未还清或未签订欠款还款合同,有缠访、闹访、越级访等违反信访程序处理纠纷并记录在案的人员,一律不准参加本次经营地租赁权的竞拍。
五、竞买保证金交纳:
水地220元/亩,保证金交至指定账户(户名:**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一六七团华捷国有资产****公司,账户:307********002480,开户行:****银行****公司**167团支行)。打款时需备注意向竞拍连队,地块、保证金不计息,为避免保证金因没有付款记录后期无法退款的情况发生,保证金需以转账方式缴纳,不得使用现金。
六、预展时间、预展地点、拍卖时间及拍卖地点:
(一)预展时间:2026年4月7日至2026年4月14日
(二)预展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三)拍卖时间:2026年4月15日12:00时
(四)拍卖地点:中拍平台(https://paimai.****.cn/)
七、竞买登记:******社)需携带个人身份证或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保证金进账单回执单原件或付款凭****公司进行报名确认、签订竞买须知。经审核通过后取得竞买资格。竞买人在拍卖日前在中拍平台完成注册登记,并上传有效身份证明进行实名认证(企业提交:企业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和竞买代表的身份证明;个人提交:身份证)。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竞买人同时须遵守相应的拍卖文件,具体拍卖文件请提前登录中拍平台查询。
八、其他事项:
1.标的物均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人及委托人不承担标的物瑕疵保证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实际现状的确认;
2.个人竞拍经营地总面积不得超过240亩,******社、涉农企业经营农用地面积超过2000亩(含流转身份地)的,由团场农业林****中心****农业农村局备案。
3.拍卖成交3个工作日内公示拍卖结果,无异议后,买受人5个工作日内交清相关费用、土地租赁费用及佣金,并将****公司进行登记。如买受人未按约定时间缴清全部费用、未签订经营地承包合同的,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法追究买受人的法律责任;
4.竞拍的经营地按团连种植计划。未按要求种植作物,收回土地并不予退还前期缴纳的土地租赁费,另行公开竞拍。经营地不得转包或流转;
5.涉及项目需要征地,租赁人须无条件服从,占用面积从租赁面积核减。
九、联系电话:
130****9619 0994-****708
****
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