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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1.本项目第一章 招标公告/二、投标人资格中项目经理与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表/人员配备: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
2.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表/投标人业绩内容更改如下:
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业绩的,每个业绩得5分,最高得10分。
注:投标人最多提供3个业绩,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资料:①业绩合同复印件;②中标(成交)通知书;③中标(成交)查询网站及查询截图。标书代写
提醒:②③两项仅提供一项即可,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内容)的,应另附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章)予以明确说明,****委员会不予认可。
其余招标文件内容不变。
注:此澄清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业主单位:****
地址:**市**县玉兰路与红枫路交叉路口东侧
负责人:李寿云
电话:138****3398
代理机构:****
地址:**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
项目联系人:祖工
电话:0551-****5087
2026年04月09日